新《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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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的实施意味着四位一体的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正式建立,包括《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以及《办法》规定的统一认证标志。认证制度正式统一,而日常消费也变得更透明。“就看产品上有没有‘三要素’:有机产品国家标志、认证机构名称、有机码,有这3个,就是真正认证的产品。”《办法》针对市场消费情况,作出不少具体而细化的规定,其中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是有机转换产品将从市场上消失。
有机转换产品将消失
真正的有机产品,一般要经过2-3年的转换期,在此期间的产品不能叫有机产品,只能叫“有机转换产品”,因此消费者在市场上会看到有机转换标志的产品。而4月1日即将实施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则将取消有机转换认证标志,但有机转换认证仍然存在,有机产品获得认证前仍然要经过2-3年的转换期,转换期产品只能作为常规产品销售,这与欧盟、北美等国际上现行的情况是一致的。
这项规定意味着今后中国市场上只会出现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将不再出现,这将有利于消费者对有机产品概念进行统一识别,避免了混淆和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
认证要靠硬指标
有机产品的生产不仅对于环境有着严格要求,认证过关更是要靠硬指标。有机产品认证的第一关,就是生产企业必须委托具备国家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对土壤、灌溉水、畜禽饮用水、渔业养殖用水、加工用水等生产环境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申请认证。
此外,申请认证的产品必须经过检测,有机生产或加工过程中允许使用的物质残留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物质不能检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有机产品的认证并非一劳永逸,生产企业每一季的全部产品,都需检测合格后才能获得认证。
认证的鉴别:17位有机码可溯源
新《办法》建立了有机码制度,实现了有机产品一品一码。消费者可通过查询中国有机产品防伪追溯标签,判断真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识别中国有机产品防伪追溯标签。目前中国有机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必须加施中国有机产品防伪追溯标签,其包含了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及其唯一的有机码、认证机构名称等。消费者可根据有机防伪追溯标签上的17位有机码(该编码17位数字中,认证机构代码3位、认证标志发放年份代码2位、认证标志发放随机码12位,并且要求在17位数字前加“有机码”三个字),登录国家认监委官方网站中的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查询每一张有机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证书信息中标示了认证机构、证书编号、获证企业、认证证书类型、认证产品名称、生产基地名称和地址、认证年产量等。
新《办法》还增加了违法的处罚条款,规定伪造、变造、冒用、非法买卖、转让、涂改认证证书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的,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可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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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有机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念
根据《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农业(OrganicAgriculture)是指遵照特定的农业生产原则,在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有机产品”则是指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并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有机产品包括有机食品,但又有纺织品、饲料等。由于有机产品涉及到动植物生产,食品加工,流通销售,认证认可,进出口贸易,环境保护等各个环节和方面,其生产加工和消费已成为我国极有发展潜力的又一新兴产业,而有机产品认证在其中发挥“传递信任、服务发展”核心作用。
(二)我国有机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有机产业发展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原国家环保总局于1994年牵头建立了我国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管理我国认证认可活动的决定,环保部于2004年正式向国家认监委移交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职责。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先后于2004年、2005年制定发布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国家标准和《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章、标准,建立了我国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制度。自2011年至2014年我委先后对标准、办法和规则进行修订,建立了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
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健康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有机产品的需求明显上升,有机产品生产消费迅速增长。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23家认证机构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颁发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1499张,获得认证的有机植物生产面积达到194.5万公顷,家畜和水产品总产量135.2万吨,加工产品228.4万吨。有机产品总产值1164亿元,总贸易额约800亿元,国内销售额估计约为800亿元人民币,有机标签备案10.56亿枚。按国外有机产品标准认证的企业有1198家,出口贸易额约为5.86亿美元。
二、有机产品认证管理的职责分工情况
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2013〕第155号)的规定,国家认监委负责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对本辖区内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职责。认证机构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活动需经国家认监委批准。注册管理部是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管理的主管业务部门,职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完善认证制度,二是加强认证活动监管,对认证活动重点加强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提高认证有效性,建立了“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三是推动采信互认,通过制定完善的认证制度和严格的认证监管,使获得认证的产品获得消费者的采信。
三、国家认监委在推动有机产业发展中采取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切实促进我国有机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认监委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主要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2011年至2014年先后修订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实施规则,形成全新的号称“史上最严”的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是生产、加工和标识、销售要求更加严格,如销售产品需使用销售证并建立“一品一码”追溯体系,有机转换期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等;二是认证程序更加严格规范,如规定对产品所有生产季(茬)均需现场检查和对所有认证产品都要进行产品检测等。三是建立了不良企业退出机制,对因不诚信和违规使用有机生产禁用物质等问题而被撤销认证证书的企业,任何认证机构在1-5年内不得再次受理认证申请。四是按照风险评估的原则,将不适宜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排除在《有机产品认证目录》之外,并对《有机产品认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二)建设有机产品和有机标志追溯体系。2012年国家认监委开发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备案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确保认证机构发放的每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从市场溯源到所对应的每张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获证产品和生产企业。公众可登录“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进行查询验证。
(三)开展有机产品专项整治,整肃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净化市场。全国开展有机产品获证企业和主要销售场所“拉网式”监督检查工作,从消费者视角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净化市场。加强对违规认证机构进行的处理,2012年有机产品认证机构从36家减到23家;进一步提高有机检查员专业、技能要求,有机检查员从原来的883人减少到现在618人。
(四)开展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为积极响应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计划提出的“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认证认可优势,国家认监委自2011年起组织开展了“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的54个县、市被陆续授予“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县/市)”称号。示范区利用发展有机产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了生态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了新模式;通过发展,找到一条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经济相得益彰的脱贫致富路子;为我国精准扶贫提供了可复制的发展模式,有机产品的优质优价使得农民增收。
(五)通过推动国家重大课题立项推动有机产品生产和认证过程关键技术研究,探索有机产品认证对于生态文明作用。“十二五”期间,在国家认监委的大力推动下,成功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区域优势特色有机产品认证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围绕国家“十二五”规划,立足我国有机生产过程关键难点技术,创新新建立有机产品全产业链相关定量评价技术,创建以有机认证为核心的生态文明评价技术,为有机产业的健康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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