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实施意见
各分厂、车间:
根据推进“学习型组织”活动的意见,围绕“学习型组织”活动的具体目标,力争在2003年底使现有的33个作业区中的25%的作业区成为“学习型作业区”,现就创建“学习型作业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工作应建立在标准化作业示范作业
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标准化作业示范作业区创建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对照学习型组织的“四个能力”,制定作业区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各分厂、车间应按作业区25%的比例确立创建“学习型作业 区”的点。
3、凡各分厂、车间确立的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作业区,在填写《作业区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计划表》的基础上,应制定作业区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具体目标和措施(详见附表)。
4、各作业区在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过程中,要按照学习型组织“四个能力”开展好活动,并做好活动台帐的记录,以便在评价考核时以“素材”、数据讲话。
5、厂部年度将按照学习型组织“四个能力”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对各分厂、车间确立的.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作业区制定的具体目标及实施结果进行评价,评选出“学习型作业区”。
6、创建“学习型作业区”工作,与各部门党政负责人、作业长年度绩效评价挂钩。
请各分厂、车间在前期标准化作业示范作业区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认真选择好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点,以点带面,扎实推进“学习型作业区”的创建工作,创建“学习型作业区”的作业区请将《学习型作业区的目标及措施》表于3月5日连同《作业区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计划表》一起报组干。
附表:学习型作业区的目标及措施
组织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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