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17年实施
上海11月11日电正在举行的上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11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新《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条例》规定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一、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二、妇幼保健院(所)、儿童医院;三、体育场馆、演出场所的观众坐席和比赛、演出区域;四、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五、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区域;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公共场所。《条例》规定,室外吸烟点的设定,应当远离人员聚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并放置收集烟灰、烟蒂等器具。
据悉,原《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2009年12月10日审议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6年多来,申城公共场所依法控烟成效初步显现。修正案在原条例限定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基础上,扩大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明确“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也扩大了室外公共场所禁烟范围;同时增加了“综合治理”原则,进一步明确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禁烟场所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据了解,条例此次修订,体现了从严从紧控烟的导向和立足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的目标,同时也注重与社会文明发展阶段、社会和公众接受程度、执法力量配备等相适应,对于进一步维护公众健康、提升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具有积极意义。
上海控烟实行"限定场所、分类管理、单位负责、公众参与",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条例》一经表决通过,即得到中国控烟协会高度赞赏。血管专家、中国控烟协会会长胡大一表示,上海是中国,甚至国际上闻名的大都市,上海民众历来有较高的健康意识和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他相信上海的控烟条例能够执行得很好!
控烟专家、中国控烟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许桂华说,上海控烟条例基本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对保护上海2000多万公民的健康、推进健康上海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给正在征求意见中的全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提供了经验,为即将在上海召开全球健康促进大会献上了一份健康大礼。她希望上海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提升上海的国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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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解读新修订《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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