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
现在房屋契税新政已出,那么对于二手房交易有什么变化呢?下面由小编带大家看看关于二手房交易税费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
1、二手房交易税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税率:20%或1%
普通住宅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2年以上(含)的普通住宅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注: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如果两个条件(①家庭唯一住宅;②购买时间超过5年;)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2、二手房交易税费--契税计算方法【纳税人:买方】
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90平米以下——首套1%,二套3%;90-140平米——首套1.5%,二套3%;
非普通住宅契税计算方法:3%,别墅契税计算方法:4%; 注:首次购买和普通住宅同时具备才可以享受优惠
3、二手房交易税费--印花税计算方法【纳税人:买卖双方】
二手房交易印花税税率:0.5%
注:从2009年至今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
4、二手房交易税费--营业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财税﹝2015﹞39号新政策
1.营业税(税率5.55%,卖方缴纳)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是否满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注:购买时间是否满2年首先看产权证,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
5、二手房交易税费--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土地增值税税率:1%
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转让原自用住房,居住满 5年(含)以上,免征;满3年(含)未满5年,减半征收;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注:对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免征土地增值税
6、二手房交易税费--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和地方附加税计算方法【纳税人:卖方】 二手房交易城建税:营业税的7%; 二手房交易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二手房交易地方附加税:依各地方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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