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购流程管理细则
为了提高公司采购效率、明确岗位职责、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满足公司对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流程,加强与各部门间的配合,下面是公司采购流程管理细则,欢迎阅读了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xx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小额采购管理,规范采购实施程序,依据省公司《小额采购管理办法》、公司《采购实施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有限公司xx分公司各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各单位是指xx公司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分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需求部门负责对小额采购业务真实性进行把控,负责对小额采购进行比价,负责提交事前审批及报账流程。
第五条 财务部门负责对小额采购事项的预算科目及费用预算进行审核;负责对小额采购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六条 采购物流中心负责小额采购事项是否属于一、二采产品及是否属于电商平台采购产品进行审核,负责对小额采购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
第七条 纪检监察室负责对不符合规定的小额采购涉及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第三章 小额采购范围及管理要求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范围以外,采购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一、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外的产品,可依据本办法按照小额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九条 日常行政办公费支出事项不属于小额采购,包括:招待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电商平台范围外的办公费、低值易耗品、税金、日常邮寄运杂费、书报费、技术和业务资料购买费、教材和资料(包括奖牌、奖杯、证书制作、会议材料、条幅、展板等)印制费、新闻稿件撰写编辑传播费、内部宣传摄影摄像及相册印制、资质资格培训费、通信学会等社会团体的会费、通讯费、出国人员费用等。党团活动费、党员教育费。行政机关赞助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执行国家行政机关明文确定价格的独有性资源的采购,如水费、电费、天然气费、取暖费、油费、公路通行费等不属于采购事项。执行统一标准的'第三方物业管理费不属于采购事项。
以上支出事项按照财务相关规定直接报账。
第十条 属于工程建设签证范围内的事项不在本办法管理范围,涉及事项按照工程鉴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为兼顾快速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建立简易采购快捷通道。简易采购是指小额采购范围内,采购金额在1万元(不含)以内、不需要签订合同的小额采购。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分采购项目或化整为零,规避正常采购流程。同种类型的小额采购项目,每单位在一个月内发生频率最多只能两次,且半年之内不得超过十次。超过规定次数的,须在本办法规定的审批基础上升级一个层级审批。
第十三条 一、二级集采产品不得使用小额采购方式,对于一、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集中采购。如需采购一、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外特殊型号的产品/服务,须办理一、二级集中采购非标准产品的审批手续。
第十四条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电商平台内的产品,严禁线下通过小额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公司需求相关管理办法,各产品的需求归口部门应当对电商平台内需求的选型进行规范。
第十五条 小额采购由采购物流中心负责管理,按照谁采购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控制小额采购发生的频次和金额。采购物流中心每月对小额采购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检查和通报。
第十六条 省公司内审部门视情况不定期对小额采购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纪检进行问责。
第四章 采购实施流程
第十七条 小额采购由需求部门实施。除简易采购外的小额采购,应当使用比价的方式进行。小额采购实施前须履行小额采购事先审批单手续,审批单内容包括采购产品内容、产品数量及规格型号、预估费用及比价情况(简易采购除外)。比价是坚持“货比三家“原则,至少应对三个及以上供应商的产品进行价格比较。为简化流程,小额采购的立项和小额采购事先审批单流程可合并审批。未经事先审批的小额采购一律不得财务报账。
第十八条 小额采购事先审批单通过审批后,方可实施采购。采购实施完成后,按规定不需签订合同的,需求部门可凭小额采购审批单及供应商开具发票报账。按规定需要签订合同的,由需求部门发起合同审批流程,审批通过后,凭经审批的事先审批单、合同及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报账。
第十九条 采购金额低于5万元,履行期限较长、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项目建议签订书面合同,但租赁类、建设工程类、技术类、仓储保管类、运输类等项目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二十条 集采外资本化的工程物料采购及固定资产零购等进行小额报账的,需求部门需将审批通过的事先审批单以业务联系单提交采购物流中心,采购物流中心依据事先审批单下达订单,订单下达后需求部门方可实施采购,采购完成后凭经审批的事先审批单、订单及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报账。
第二十一条 执行统一标准的第三方物业管理费不属于采购事项,可按照财务相关规定直接报账。物业服务单位要求必须签订合同的,需求部门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对外公布的统一收费标准或物价局明确规定的收费价格发起合同审批流程,合同审批后,凭签订的合同及供应商开具的发票报账。
第二十二条小额采购事先审批流程、电商平台线下采购审批流程在省内采购物流系统上进行,由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小额采购经办人员发起报批流程。为提高效率、便于管理,各单位的小额采购经办人员应当相对固定。
第二十三条简易采购事先审批流程及小额采购事先审批流程:需求单位采购经办人员拟稿->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审批->采购物流中心审批->需求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四条超过规定次数的小额采购事先审批单流程:需求单位采购经办人员拟稿->需求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部审批->采购物流中心审批->需求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小额采购审批、报账校验等功能。
第二十六条小额采购合同签订事宜,遵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责任查处
第二十七条采购物流中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疑似违规违纪情况移交公司纪检处理,核实后实施问责。对专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采购实施管理办法》中原有简易采购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xx分公司采购物流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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