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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问答

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问答

  大家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了解多少呢?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问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问:《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第2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将原来的“国有事业单位”修改为“事业单位”。1996年原《规则》颁发时全国既有国有事业单位,又有非国有事业单位,98年颁布、2004年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科教文卫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因此,事业单位即是国有的,在“事业单位”前再加“国有”已没有必要了。

  问: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与《规则》之间有什么关系?

  答:第62条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规则,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次修订将事业单位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纳入《规则》的范围,主要是通过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决算表等来反映单位基建的相关财务信息。同时明确《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是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

  问:怎么理解“在部分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引入权责发生制”这个说法?

  答:第66条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首次明确允许引入权责发生制,是本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更加准确真实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的需要;二是实行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三是及时揭示财务风险的需要。

  部分行业引入权责发生制的特点:一是整个行业的引入,不是事业单位自主选择的引进,要由财政部会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确定;二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而不是完全的权责发生制,比如医院的财政项目补助和科教项目支出的核算仍采用收付实现制。

  问:如何界定事业单位的结转和结余?

  答:第7条规定:“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新《规则》将原《规则》中的“结余”改为“结转和结余”。原 “结余”实际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一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需结转下一年继续使用的专项资金结存;一部分是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两部分资金虽同为结余,但管理要求有所不同。为便于分类管理,将前一部分资金定义为“结转”,后一部分资金定义为“结余”。

  问:在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上有什么变化?

  答:与原《规则》相比:一是明确提出“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更加强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根据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将原“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改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三是进一步明确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调整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而不能仅由主管部门审批。

  问:《规则》对财政补助收入作了哪些修改?

  答:第15条第一款规定:“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第一个是扩大了范围,将“事业经费”改为“财政拨款”,既包括原《规则》规定的各类事业经费,比如教育事业费、科学事业费、文化事业费等,也包括原《规则》未纳入财政补助收入范围的基本建设投资、社会保障、住房改革经费等。根据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这部分收入也属于财政补助收入,是单位预算收入的一部分;第二个是强调了“同级”财政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除来自同级财政部门外,还可能来自于非同级财政部门,比如科研院所通过承担科研课题,以合同形式从科技主管部门取得的科研收入,虽然来源上属财政拨款,但不是通过部门预算隶属关系获得的。为避免对财政拨款的重复计算,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账务处理上就作为“事业收入”或“其他收入”。

  问:国家对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的比例有没有新的规定?

  答:对于专用基金的提取比例,财政部今年专门发了财教2012-32号文《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规定事业单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和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参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确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问:与原《规则》相比,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有什么变化?

  答:1.对财务报告的概念作了调整,将原《规则》中所说的“经营成果”修改为“事业成果”,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和非营利性,淡化其创收或经营色彩,也体现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方向和要求。2.在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两张主表,主要是为了满足对财政拨款考核和信息披露的需要。3.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上增加了“结转”、“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等内容。4.对财务分析的内容和主要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取消了“经费自给率”指标,增加了“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均基本支出”两个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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