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履行监管新职责。
结合我市餐饮消费的特点,制定餐饮单位整治的短期和中长期的目标。严格许可条件,细化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许可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行为和文书。着力开展有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户专项整治活动,以创建小餐饮示范点为手段,发挥示范点的引领作用。加大餐饮具清洗消毒监管,加大食品抽验力度,推行快速检验方法,扩大抽验覆盖面。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各类食堂的专项检查。做好各类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培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业经营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物中毒的调查工作;依法做好对餐饮服务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指导,做好辖区化妆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评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二)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主动帮助医药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反映医药企业在发展中的诉求,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医药企业外部发展环境。加大药品注册、生产等环节的帮扶力度,积极支持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国家定点生产。加大自主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实施药品管理和质量体系考核制度等措施,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学研机构与企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蚌医附院药学系、丰原医药技术开发公司等学研机构联办一批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中试基地、临床研究基地等,构筑技术开发和创新平台,加快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积极探索规范餐饮行业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产业,促进餐饮行业连锁经营,规范服务。引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培育健康相关产业,努力促进我市食品医药经济实现大跨越大发展。
(三)保持药械监管高压不松懈。
强化药品购销渠道的管理,整治药品流通环节中“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流通秩序。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会同工商等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开展防控甲型流感药械质量专项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完善药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档案。
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强药品检测车的运行管理,做好抽样检验工作。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网络,提高病例报告的质量。
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采取跟踪检查、飞行检查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对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检查频次达到3次。对新黄山玻璃有限公司等3家药包材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和帮助企业做好gmp认证和再认证工作。开展药品再注册工作。深入推进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我市麻精药品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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