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工作和目标
(一)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迎检工作
2098年是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市局、总队和区有关部门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局、队将按市、区有关考核规定充分准备,认真开展普法工作自查自评,按时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迎接验收。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09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统计系统及广大统计从业人员学习、培训。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
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2009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区掀起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高潮。
1、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区统计法制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宣传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结合*区实际情况,继续利用报刊、网站等载体开辟统计法宣传专题栏目,在栏目中,以普法问答、法律讲堂、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为普法宣传开辟广泛的渠道。
2、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扩大宣传面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三进”活动,打造宣传品牌,扩大统计普法宣传面。
(1)进社区
组织街道统计所普法力量,设立社区普法宣传员,印制普法宣传材料,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标语,并现场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活动,并在现场进行试卷答疑等趣味活动,赠送精美礼品,为现场宣传工作增添亮点,提高宣传普及率。
(2)进党校
要积极与区法制办、区党校、行政学院联系协调,争取把《统计法》和统计业务知识列入党校学习课程,促进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制的培训学习。
(3)进功能区
配合功能区统计工作,创建“十分钟统计普法课堂”,送法进功能区,加大我区三个功能区内统计单位的普法力度,营造功能区企业依法统计的良好统计工作氛围。
3、借助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和统计活动,开展普法宣传
以统计从业资格人员为契合点,通过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大型普查、专题调查培训等,对基层统计人员系统地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教育。通过各种活动特别是配合各种调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
4、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稿件的撰写
强化宣传意识,抓好统计法制工作信息和普法宣传稿件的撰写工作,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有所突破,并对日常普法宣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明确需求,善于发现亮点,查找不足,提高宣传稿件的采登率。
二、保障措施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局队《2009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和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制定年度宣传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
2、加强学习和管理
在普法宣传工作中,作为执法者和宣教者,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管理,要想在工作中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必须要主动学习,积极参加市、区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等培训活动,不断的充实自己,提自身业务水平。
3、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查找风险点,杜绝隐患
在日常普法宣传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工作中出现的风险,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建设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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