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简报一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进行调查。
调查组一行先后到上帕镇、鹿马登乡、子里甲乡,通过听汇报、座谈、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工作的落实情况。
调查组认为,自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下发相关改革文件后,福贡县及时跟进,积极研究政策,实现了新老制度的平稳过度。截止2017年2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保人数达4051人,2016年11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补缴工作。2017年1月起,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改为社保经办机构发放,2月底完成待遇发放共计1201.66万元。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调查组要求,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要统筹兼顾,准确把握改革的主要内容,理清工作思路,强化部门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改革动态,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解疑释惑,确保改革各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要不断健全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切实提升社保经办队伍整体素质,全力推动福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简报二
自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渑池县养老保险中心根据省、市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政策,严把参保入口关,严格数据审录和时间要求,确保了该项工作的高效、高质推进。截至1月底,该县已完成了属于首批参保范围的140家机关事业单位7700余名在职参保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工作,并对2800余名退休人员退休待遇实行了社会化发放,标志着该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全面落地,也意味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迈出实质性步伐。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中心在多渠道、多角度加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宣传的基础上,对参保登记单位经办人员采取集中学、系统讲解、跟踪督查、摸底测试等形式进行政策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经办能力。在此基础上,该中心认真核对参保单位上报的人员数据信息,并对已录入信息的单位职工变动情况等数据进行变更。
据了解,该县首批启动改革的单位及人员包括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公益一类和划分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人员。属于第二批启动的该县公益二类及其他类型事业单位的参保登记工作,将按照我省统一部署适时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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