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律师协会工作简报
一、工作动态
A市律协与市消委会洽商购买法律服务事宜
10月9日,市消委会秘书长林永利一行4人到访市律协,就如何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消费者维权中的作用进行交流座谈,市律协会长卢大文、秘书处负责人以及市消委会法律顾问团成员等参加了会议。
卢大文会长向林永利秘书长等介绍了市律协的基本情况及中山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关情况,其中着重介绍了市律协根据市司法局的部署,为市总工会、市维稳办等单位的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就进一步推动市消委会购买法律服务,加强市律协与市消委会的合作等有关事宜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B 国融所律师为古镇行政干部讲授新《行政诉讼法》
为切实强化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9月30日,应古镇镇政府法制办的邀请,由国融所组织的“新行政诉讼法解读与行政执法风险防范”专题讲座在古镇镇政府大楼培训室举行。国融所律师唐国雄、陈一杏为主讲人。古镇镇法制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事务局、卫计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本次讲座。
C薛晓峰书记听取我市知联会律师成员工作汇报
10月13日下午,我市召开市知识界人士联谊会成立十周年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座谈会,市领导薛晓峰、梁丽娴、陈小娟出席会议。市知联会的律师成员程禹斌、黄东伟、胡冬勤参加了会议。
根据市委统战部的安排,程禹斌会长代表社会中介组织在会上发言。程会长介绍了中山律师的基本情况,着重汇报了近年来市律协在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找准行业发展与公共服务的“最大公约数”,整合资源,发动行业全员参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活动,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配合中山善治建设及以“法治助转型促发展”系列活动推进创新型国家城市建设方面的做法与成果。程禹斌会长并向市领导陈述了目前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瓶颈,提请市有关部门予以重视解决。
D 市律协召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办法》草案修正工作会
为加快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我市2015年民主法制改革领域工作任务,根据市司法局安排,10月15日上午,市律协召开会议,就《中山市政府采购公共法律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修改工作进行讨论。市律协会长程禹斌、秘书处负责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熊小薇、邓颖君、殷坤仪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原有的《暂行办法》修正稿以及今年9月市法制局和市财政局提出的'审议意见,对《暂行办法》草案进行了反复推敲和修改,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修正版。下一步,市律协将结合市法制局和市财政局审议意见和此次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暂行办法》,以尽快形成新的修正稿。
E 公共委召开工作会议
为总结近期工作以及安排下阶段事务,市律协公共委于10月16日下午在市律协召开了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律协会长、公共委主任程禹斌及公共委副主任熊小薇主持,副主任罗春宝、邱爱山、孙涛,委员刘君雅、殷坤仪、陈冠荣、陈小东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公共委内部考核制度讨论修改、《中山市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暂行办法》等文件讨论修改、公共委下半年工作重点安排、委员对公共委的意见建议等四个议题进行了讨论。委员们就各项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和阐述自己的观点,程禹斌主任对议题涉及的文件做了解释,并安排专门的委员负责汇总修改意见以及跟踪后续文件修订工作。
F市律协会长走访三乡2家律师所
10月26日,市律协会长卢大文、廖祥平、程禹斌以及秘书处负责人等一行5人走访设立在三乡镇的谷都所、铭兴所,就征集律所对中山律协工作意见和建议、了解镇区律所发展及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等进行走访调研。
2家律所负责人分别向协会领导介绍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加强律所建设、规范律所管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等与协会领导进行了充分的交流。会长们对三乡镇律师业发展状况及前景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促进律所规范化管理、业务开拓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G广中所律师到市公路局开展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讲座
近日,作为市公路局的法律顾问,广中所廖祥平、张爱文律师受邀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讲座,市公路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路政执法人员共100多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采取授课与现场互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互动环节中,现场人员结合自身在公路养护管理遇到的法律问题踊跃提问,廖祥平、张爱文两位律师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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