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汇报一
根据XX市国土局下发的《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延平国土分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工作得到进一步梳理,现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分局法规监察股、用地股、矿管股、财务室、土地整理中心、地籍股分别依据分局“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对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31日期间本股室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含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总结如下:
1、分局没有立法权、公开制定文件权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权,但分局颁布的文件均符合上位法规定,不存在与国家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或冲突的问题。
2、合法行政,不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
3、合理行政,分局建立起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会审制度并较好地执行,不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4、程序正当,分局受市国土局委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和立案标准进行政处罚,并能依程序移送案件,不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5、不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
6、不存在乱收费,以权谋私的问题。
二、各职能部门自查自纠情况
1、执法监察方面:(1)由于分局执法监察方面,没有行政复议权,故未办理任何行政复议案件。(2)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及时受理、转办和反馈各类信访件。20**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36 件;20**年共办理信访件34件;20**年至今共办理各类信访件14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3)20**年至今全区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 501起,涉及土地面积674.24亩,立案37起;涉及土地面积175.22亩,已结案28起,全区共发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9件,立案1件,这些案件均依法查处,现全部结案。
2、资金规费收支情况:20**年采矿权使用费3.5万元,采矿价款59.75万元,合计63.25万元,支出88.86万元;20**年矿产资源补偿费54.1万元,支出5万元;20**年采矿权使用费3.15万元,采矿权价款11.41万元,合计14.56万元,支出16.32万元;20**年矿产资源补偿费41.68万元,支出10.42万元;20**年至今采矿权使用费1.7万元,采矿权价款1.5万元,合计3.2万元,未支出;矿产资源补偿费15.38万元,也未支出。以上资金规费管理均依法进行。
3、矿产资源方面:(1)20**年至 20**年5月31日共办理采矿登记发证6宗,新立登记2宗,延续登记1宗,变更登记3宗,均严格按照采矿权登记发证程序依法依规进行。(2)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分局于20**年2月委托福建省196煤田地质队进行编制,20**年11月21日区政府委托我局召开征求意见会,会后根据各部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20**年12月,市局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已通过,现上报省厅批准。(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根据闽国土资综 [2007]168号文的要求,矿业主提交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应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分局根据矿业主提交的方案上报市局,由市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然后审核认可,20**年至今,共依规审核认可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方案13宗。
4、分局登记发证审核和重大土地权属纠纷工作的自查自纠材料,已并入市局地籍科的自查自纠材料中。
5、土地开发整理:20**年至今立项、审查、批准的项目有30个,其中省级批准项目4个,市批准项目26个,已验收项目2个,项目总规模23479.83亩,新增耕地面积2883.18亩,省级补助资金3720.31万元,均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6、用地方面:(1)XX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通过省政府审批,按照省厅部署下一步编制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年以来我区共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3个批次54个项目,用地总面积 328.9147公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4公顷,其中耕地25.6706公顷,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改均依法报批。(2)20**年农用地转用总面积11.8503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2905公顷,耕地面积3.249公顷,20**年农用地转用总面积 11.470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8.2454公顷,耕地面积2.8568公顷。20**年至今,农用地转用总面积3.334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 1.1951公顷,耕地面积0.8055公顷。均属依法审核批准。(3)延平分局没有省属以上国有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处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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