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属于全省基层检察院分类考核中的c类院,县型小,案源不足,成案率低一直是多年困扰反贪工作的难题,连续几年来,**院的反贪工作任务完成得很不理想,每年立反贪案件在三件左右,没有完成省院确定的反贪基准数。
去年12月以来,在新任检察长张玉明的带领下,我们全力克服各种困难,在侦查思路上不断进行新的调整,仅用了4个月的时间,就立反贪案件4件4人,全部提起公诉,完成了省院确定的全年的反贪提起公诉基准数任务,提起公诉的反贪案件审判机关已经全部做了有罪判决,打破了**院几年来反贪工作开展不够理想的工作局面,创下了**院反贪工作的新纪录。
一、领导靠前指挥,全力排除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干扰
在反贪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是共同存在的问题,这些压力常常是反贪干警们顶不住的,各类干扰是导致案件流产的重要因素。能不能有效排除干扰,关键看领导,领导靠前指挥,做反贪干警的坚强后盾,干警们才能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才能不断加大查案的力度,才能不断提高办案的效率。在反贪工作中,我们坚持领导靠前指挥,亲临办案一线,具有丰富反贪工作经验的检察长张玉明同志亲自挂帅指挥,同反贪干警一起研究案情,谋划查办思路,解决办案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当办案过程中遇到阻力时,院领导始终站在最前头。在查办案件过程中,院党组紧密团结,上下形成铁板一块,使各类办案过程中的干扰因素无处插针,保证金了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有效的提高了案件成案率。在加强对反贪工作的领导,有效排除各类干扰上,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争取县委的理解与支持。在改革过程中不断的会出现新的问题,职务犯罪也会出现新的动向,对新问题引发的新的职务犯罪的查办中有时会冲击到全局工作,如果简单的就案办案,缺少大局意识,很可能对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所以有些机械的执法活动得不到地方党委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各级党委对反腐败的立场是鲜明的,决心是坚定的,只是在有些时候在查办职务犯罪上缺少沟通,才会产生误解,无形中增加了办案过程中的压力。在查办职务犯罪上我们能够坚持服从县委的领导,将反贪工作与县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有机结合在一起。就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张玉明检察长经常与县委领导沟通意见,灵活的处理全县发展大局与查办职务犯罪的关系,得到了县委的理解与支持。在全县经济条件极差的前提下,县委县政府对检察院给予了极大财力物力支持,反贪办案设施,办案经费得到了很好的保障。二是全力顶住各类说情探风。在反贪工作中,我们常会遇到一些所谓嫌疑人亲戚朋友的熟人,这些人总想通过各种关系探听案件的进展情况,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犯罪证据转移、销毁,嫌疑人与相关人翻供、串供,一个本来能够成案的线索最后查不实,立不住。院领导带头强化办案纪律,在遇到各类说情探风时主动回避,在办案期间安排办案干警统一吃住,尽量少与外界联系,有力的做好了案件的保密工作,从院党组成员到一般干警,全部做到案件查办过程中不打听,非主管领导不过问,嫌疑人的亲朋故交的来访全回绝,有力的保证了办案过程中上下一心,思想统一。三是亲临一线指挥协调。在本年度所办的四件案件中,每当案件遇到困难的时候,检察长和主管检察长都亲自出面协调,认真组织处理好办案的各个环节,处理决定一些办案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保证了干警在办案中方向明确,方法得当,办案效率得到很大提高。由于领导靠前指挥,认真谋划办案,全力排除办案过程中的各种干扰,反贪干警精神振奋,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保证了案件查得实,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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