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研究现行制度与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在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管等方面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快建立和完善治理长效机制。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小金库工作汇报,感谢您的阅读!
一、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总体情况
在自查自纠阶段,全市纳入这次治理范围的应查单位1934户(含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和乡镇),上报自查自纠统计报表1934份,自查面达到了100%。自查表均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保证了统计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单位共9个,其中市直6个,县市区3个,“小金库”金额为132.33万元
重点检查阶段,全市组织检查人员112人,成立26个检查组,对286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其中,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安排检查239个单位。检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7227万元,其中: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单位26个,涉及28个“小金库”,金额234.37万元。
从“小金库”的表现形式来看,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金额19.22万元;二是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金额136.84万元;三是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金额1.97万元;四是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金额33.84万元;五是其他42.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理“小金库”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行动迅速。
一是常务副市长赵海燕、市纪委书记秦海彬都对这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有关部门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是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海燕为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杨维军、市长助理李恒甫、市财政局局长申相臣、市审计局局长闫万国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银监局、市国税、地税为成员单位的焦作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领导小组成员、市财政局纪检组组长高晓光兼任,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监督部门有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全市10个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全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治理“小金库”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为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焦作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步骤、政策规定、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四是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秦海彬,副市长丁保东做了重要讲话。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治金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的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部署、政策要求、工作进展进行了广泛宣传发动,为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一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在《焦作日报》专栏就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二是市治金办在《焦作日报》发布了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工作的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举报地点和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群众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热情,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各县(市、区)也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扩大专项治理工作影响。马村区向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了《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工作的通告》并进行张贴,营造了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让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治理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交流。市治金办通过发送简报等方式,及时将中央、省的要求和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上传下达。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公开信息宣传报道112次,编发治理工作简报55期。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组织专职人员,对照检查内容逐单位、逐科室、逐项目进行了认真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市治金办要求各单位以“四查四看”为重点开展自查活动:一查思想认识,看对治理“小金库”工作是否重视,是否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现象;二查组织领导,看单位领导、主要是“一把手”是否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治理工作;三查工作落实,看治理检查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市里的方案进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已进行了纠正;四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了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同时,为保证自查自纠工作不走过场,真正做到全面覆盖、彻底清查、不留死角。市治金办要求自查自纠工作质量不高、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及时整改。另一方面,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导检查组赴各市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
(四)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重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专门研究了全市“小金库”治理重点、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督导、重点检查经费等事项。8月4日至5日分别召开全市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布置工作及培训会议和全市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进点见面会,对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也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亲抓亲为,层层动员部署,为全市“小金库”治理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明确举报渠道,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信箱和奖励办法。市直及各县(市、区)检查组分别在被检查单位张贴公告,公布现场举报电话,鼓励社会举报,并按规定做好举报登记,保守秘密。截止目前,市治金办共接受电话、来访、信件、网络等形式举报5件。并明确规定重点抽查单位安排按照“有举报必查、有线索深查、自查为零的单位重点查”的原则进行。
三是加强培训,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治理工作的各个阶段,全市各级都非常重视检查前的培训工作,按照教方法、讲政策、明职责、定规矩的标准,邀请各业务专家进行集中讲解“小金库”政策规定,帮助参加检查人员学习。通过强化培训,提高检查人员的政策水平,掌握检查方法和技巧,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是规范程序,保证了工作的有序展开。市治金办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把检查质量、检查实效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时间和进度服从质量,切实做到应查必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得当。在检查工作中,按规定召开了进点见面会,宣传 “小金库”治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促使被检查单位有关人员主动配合检查工作。对重点检查单位进行现金盘点、资产清点,在被检查单位张贴检查公告、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大多数县(市、区)在检查中坚持“二个规范”:一是规范程序。从检查公告的发布、检查通知书的制作、送达都按照程序进行;二是规范行为。对要求单位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一律以正式书面文字材料、以正式公文形式送达、通知单位和有关人员。有的县(市、区)建立了检查台帐,可以直接明了地反映被检查单位和各检查组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使有关领导和办公室能及时掌握各组的检查工作情况;有的县(市、区)加强检查质量控制,成立了督导组和综合检查组,发现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注重跟踪问效。
五是严肃检查纪律。一是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中制定了各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廉政纪律。普遍实行了“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理由接受被检查单位宴请和礼品;不准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检查线索和重大案件信息;不得擅自消化处理有关问题;是不准从事与检查无关的各种行为。三是建立了良好的工作制度。如:多数县(市、区)坚持例会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请示汇报制度、协调联系制度。全体参检人员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牺牲休息时间,连续加班工作,保证了检查工作的实效。
六是深入细致、严格执法。在重点检查过程中,各检查组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细查深挖,确保证据详实、准确、可靠,引用法律法规适当,尤其对性质严重的问题能够及时固定证据。在市治理办的统一指导下,根据统一的原则,依据相关程序,及时移送有关问题。同时通过检查,解剖麻雀,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对推进各项改革、完善财务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七是后勤保障坚强有力。各级治理办公室积极做好重点检查的后勤保障工作,协调解决工作用车、车辆燃油、工作用餐、笔记本电脑和办公用品,为开展工作提供方便,使检查人员全身心投入检查工作,保证了重点检查的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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