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普查工作汇报一:
根据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北京市农普办以检验普查方案、理顺工作流程、锻炼普查队伍为出发点,积极、有序地推进国家综合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国务院农普办高度重视、科学指导,市、区两级农普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试点乡镇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试点工作人员辛勤努力、无私付出,经过近两个月的连续奋战,圆满完成了国家综合试点任务,达到了检验方案、探索途径、发现问题、总结经验、锻炼队伍的预期目标。现将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总体完成情况
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要求,结合全市涉农区的实际情况,经局队长联席办公会研究决定,在房山区窦店镇开展国家综合试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为做好试点工作,市农普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北京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农普办发〔20xx〕1号),组建了由市局、总队主管三农普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涵盖市、区、镇三级统计力量的试点工作组。窦店镇35个村均成立了普查小组,由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任组长。
(二)提前筹划,充分准备
在严格执行国家试点方案的基础上,为检验北京三农普方案内容的可行性,市农普办整合了北京三农普方案的设计草案,融入了对农村地区常住人口、都市型现代农业、农业新兴业态、农民居住环境等具有北京特色的指标,制定了北京试点方案。
积极筹备各类试点物资,共购置普查员物资200套、入户宣传品2.8万件,印刷试点方案300本,各类普查用报表30万张、《致普查对象一封信》4万张,制作横幅200条。镇政府设立农普办公室,配备40台计算机和2部电话,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普查试点宣传。悬挂横幅200条,制作了382平米户外广告,出动流动宣传车一辆,利用三块户外电子屏滚动播出农普宣传口号,依托梨花文化周举办了以“农业普查、盘点三农、服务社会”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通了农普微信公众号,运用新兴媒体搭建沟通平台,拓宽宣传渠道。
在试点镇的35个村(居)委会,共划分普查小区226个,绘制了普查小区示意图。从镇派出所获得了户籍人口、流动人员信息,并按普查区、普查小区进行了分派。
(三)组建队伍,强化培训
此次试点对市、区、镇来讲都是一次宝贵的实战机会,市、区普查办35名同志参加试点摸底和登记阶段工作,房山区其它22个镇每镇2名同志轮流参与试点工作。窦店镇共选聘村级普查人员251名,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窦店第二职业高中选取了143名师生作为普查员参与普查清查摸底和入户登记工作。
为确保培训效果,试点工作组对普查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培训包括在普查区划分、清查摸底、登记三个工作阶段的内容。在摸底、登记工作开展过程中,根据发现的问题,又先后进行了三次具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培训让普查员明确任务、掌握入户技巧、提升业务能力。
(四)全面清查,有序登记
在清查登记阶段(4月10日—19日),普查人员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式,开展了清查摸底工作。市、区农普办组成12个小组,与普查人员一起入户清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将问题汇总后统一反馈,便于普查员入户登记。共清查住户24464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163个。入户登记阶段(4月20—26日),共登记农户表9294户、规模户表72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表98个,填报村表35张、镇表23张。
二、试点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
此次试点是对市、区、镇、村四级工作全过程的一次检验。通过全体普查工作人员的努力,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一)领导重视、政府投入,做好普查的保障性工作
此次普查试点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农普办主任、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一行在试点登记日到窦店镇开展试点调研,了解被调查单位及农户的生产经营、普查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普查人员的入户工作等情况,对入户登记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试点动员会上,王明华副司长到会,为普查员讲解了本次普查的目的、意义、调查重点和工作要求。国务院农普办的亲临指导,让普查工作人员更加理解了普查的意义和试点的重要性。
林克庆副市长专题听取了市统计局王文杰局长做的试点工作汇报,取得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农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共享了相关信息资源。房山区政府、窦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力保障农普试点工作开展。此次试点,市农普办投入经费110万元,区农普办购置了登记阶段入户宣传品,镇政府为工作组提供了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充分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二)创新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数据质量
为了确保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及时有效的解决,此次试点中,我们建立了微信群,普查员在入户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实时反馈,业务人员在第一时间及时回答,有效地提高了工作质量。通过对现代通信手段的利用,将更有效地实现各级普查机构间的信息传递,极大地提高沟通效率和信息承载量。
(三)注重细节,有效抓好工作落实
在工作开展前期,试点工作组运用“绘图法”细化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从确定普查对象、数据审核重点、任务分解等方面入手,分别制作了摸底表审核要点流程图、后续表筛选流程图、数据录入审核工作流程图、普查表交接流程图等多张图表,将工作任务逐一细化、分解,保证了各环节任务清晰、分工明确。
在入户清查阶段,结合入户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围绕入户规范性用语、询问技巧、指标含义、标准判断等方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为试点入户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在摸底、登记阶段,试点工作组建立了例会制度,每天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各村进展情况,汇集疑难问题,研究解决措施,记录工作日志,整理问题解答,确定第二天的蹲点村,进行工作督导,促进各普查区工作有序开展。
在入户调查工作中,“入户难”问题普通存在,普查工作组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取得部门资料,使普查员提前掌握了户籍底册、单位名录库、土地承包合同等资料,运用“倒查法”将摸底表进行模拟预填,熟悉填报流程,锁定重点询问指标,提高填报准确度和工作进度。在清查过程中,预约登记入户时间,取得普查对象的理解与配合。对多次上门吃“闭门羹”的情况,普查人员积极运用“定位法”,通过向邻居、亲友询问,了解被调查对象的出行规律和活动范围,定点定位寻找被调查对象。
(四)甘于奉献,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在此次试点工作中,市、区、镇、村四级普查员充分发扬了奉献精神,积极投身到普查工作中。在试点工作期间,加班加点开展试点工作,确保遇到的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特别是北京市公车改革后,在普查区域划分、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普查宣传等关键节点,每个村都需要现场指导,普查工作人员克服困难,采取多种方式自行前往,努力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试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如普查组织、宣传、报表设计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在普查组织方面,需要更有计划性和针对性
要进一步完善普查小区划分和建筑物核查工作细则。目前方案中对普查小区划分、小区示意图绘制、建筑物编码等没有提出很明确的要求,与摸底表的联系也不紧密,容易造成重登和漏登现象。在摸底表中应增加建筑物编码指标,强化建筑物编码、房屋编码与户代码的联系,更好地控制数据质量和工作质量。
在普查培训工作中要注重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减少培训的中间环节,防止多级培训造成的信息递减。二是采取培训、实践、再培训的分阶段培训模式,通过实践强化培训效果。
由于普查登记工作所需PDA设备数量较多、采购流程较长,应尽快确定PDA采购标准、开展PDA试点。提早开展数据处理程序的开发,强化审核功能,尽可能减少下发补丁程序。
(二)把控数据质量,理顺手工填表与PDA录入的关系
使用PDA进行现场登记是普查中应用的新手段,通过试点,我们认为农业普查登记工作不适合在现场使用PDA登记。因为农业普查登记表指标数量多,且涉及大量经济量指标,这就造成了三大矛盾:一是延长了入户登记时间,为普查对象带来了不便。二是农村地区普查员年龄偏大,长时间使用PDA容易造成人为地录入错误。三是经济类指标现场登记时缺少原始资料和凭证的支撑,严重影响数据质量。所以我们建议,仍采用手工填报的方式入户登记,再由专人使用PDA录入、审核、上传。对于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户,要进行填报培训,让他们根据原始资料或凭证提前填报报表,避免“拍脑瓜”数据产生。
(三)关于报表设计方面的修改建议
一是建议农户表填报范围调整回农业生产经营户填报。本次试点农户表填报范围包括了有确权(承包)土地但不经营农业的农户,造成农户表空表率很高,达到了73.5%,大大增加了普查员的工作量。因此建议农户表填报范围调整回农业生产经营户。土地确权(承包)情况、土地撂荒情况等内容,可以在摸底表中进行调查,在村表中增加正式指标反映总体情况。
二是建议农业经营单位表遵循法人经营地原则。按照现行方案规定,农业经营单位按县域进行登记,法人单位填报本县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在试点过程中发现,由于普查对象没有培训,或对企业情况了解不全面,很难按要求填报县域口径的数据,出现重登或漏登的现象。因此建议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表参考其他专业的法人经营地原则填报数据,或者直接按产业活动单位经营地原则进行登记,法人只填报本部数据。
(四)其它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是普查员选聘难问题。农村地区普查指导员身兼多职,普查员多为留守的妇女和老人,加之PDA的使用,使选聘普查员的难度加大。
二是公车改革问题。在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后,势必对工作检查、指导,质量抽查等工作带来不便,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次试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一是检验了国家试点方案,发现了普查组织、普查宣传、报表设计等方面的不足,为进一步完善普查方案提供了参考依据。二是通过此次试点,对北京市三农普方案开展了充分调研,进行了可行性测试,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方案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获取了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实战经验,锻炼了普查队伍,为顺利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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