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直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细则>及<综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计分标准>的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职能,在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根据县委、县政府《通知》及《责任书》的规定;我局主要是承担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在对药械市场监管工作中,把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划分监管区域,明确监管责任,做到了监督检查必查终止妊娠药品。并于4月10日向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下发专门通知,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保健品经营单位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未经批准,任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得擅自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实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目前,我县批准的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企业只有医药药材公司批发,使用单位只有县医院。其他单位都未批准经营和使用。在今年的监管工作中,未发现非法经营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二、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积极参与“关爱女孩行动”,制定《关于关爱女孩行动工作的规定》,并认真落实。独女户和双女户申请开办药店,按规定可优先安排,并提供全程服务。
三、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各项规定,全局干部职工无一计划生育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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