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芬恩:
你们9月12日刊登了一篇标题敏感的报道,即《为何阿里巴巴股价可能下跌50%》。这篇报道缺乏三大要素:正直性、职业性和公平性。我们认为,报道中对我们公司现状的描述存在严重错误,而我们觉得非常有必要对此做出澄清。乔纳桑·莱恩(Jonathan Laing)的报道存在事实的不准确,以及对信息的选择性接收,而他得出的结论存在误导性。以下是关于这些谬误的一些例子。
1.莱恩认为,阿里巴巴股价将在当前水平基础上下跌50%。这也被用作了文章标题。莱恩给出的理由基于他错误的计算,即基于分析师平均预期,我们“未来一年”的前瞻市盈率达到25倍,而eBay只有15倍。
莱恩提到了“未来一年”,这应当是2016年,但他得出的25倍市盈率基于分析师对2015年业绩的平均预期。这存在误导。如果按照“未来一年”(即2016年)计算市盈率倍数,那么基于分析师平均预期,这一前瞻市盈率约为20倍。
将阿里巴巴的市盈率与eBay对比是存在漏洞的,因为Bay并没有在中国开展业务。更适当的对比对象是大市值的中国互联网公司。基于分析师平均预期,腾讯和百度的2015年前瞻市盈率分别为31倍和24倍。
阿里巴巴B2B子公司曾于2007至2012年在香港上市,而莱恩采用阿里巴巴B2B的股价表现作为阿里巴巴集团股价的“历史参考”。然而,他忽略了一些重要事实:1)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中,大部分公司都遭到了不利影响。2)从2007至2011自然年,我们B2B子公司的营收从21.63亿元人民币增长至64.17亿元人民币,调整后净利润从6.19亿元人民币增长至17.13亿元人民币。无论采用哪一指标,增幅都达到约3倍。3)阿里巴巴B2B于2007年11月以13.50港元的价格IPO,并于2012年6月以同样的价格完成私有化,而恒生指数同期下跌了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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