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李市长:
我爱人被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城管分局执法人员打伤二年多了,我多次去大冶市经济开发区和大冶市开发区城管分局找人协商处理此事,但开发区与开发区城管分局总是一拖再拖,我只有去市政府想当面向您汇报此事,可门口威武森严的保安总是不让进,所以只有向你写这封公开信了。
我爱人是原大冶市橡胶厂下岗职工周咏梅,下岗后为了谋生,一直做水果经营生意。2012年9月25日,她在大冶市罗桥街办刘长席村下程自然湾大棋路路边做水果生意时,被开发区城管分局工作人员打伤致残。由于伤及脑神筋造成精神失常,目前,还在武汉精神病院早期干预科12床接受治疗。
她受伤两年来,开发区及开发区城管分局领导对她的病情很关心,及时送进医院进行治疗。但是,开发区及开发区城管分局仅履行了部分义务,只注重医疗,而没有对她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必要补偿。于是,她于2014年8月28日去开发区拜见有关领导,请求赔偿事宜。但是,万万没想到的是,她又一次遭遇开发区工作人员的毒打。全家人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她的家庭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和变化。受伤前,她家既没经济负担,更无精神压力,一家四口和睦共处、其乐融融。事到如今,她的病情殃及全家、拖累亲人。我也整天担心她的病情,时刻提防她精神失常给家人或他人带来的伤害,导致无心工作;两个未成年小孩,眼看她的病情终日以泪洗面,幼小心灵遭受极大伤害,受此影响,学习成绩急剧下降;还导致我年迈的岳母病入膏盲。
请求1:市政府对开发区两次打人者进行严肃处理,处理意见以开发区名义下发红头文件并告之我方。此外,我方继续保留对打人者追责的权利。
请求2:市政府促督开发区补偿治病的这二年多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请求3:市政府要对拖延处理此事的开发区及开发区城管分局为官不为的官员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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