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是劳动者,法律赋予的劳动自由应该得到保障。以下是飞行员致中国民航局的公开信全文:
自由雄鹰 强我民航
——致中国民航局的公开信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民航经过了30多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为了今后更健康、更平稳的发展,回头审视并纠正过去发展中积累的一些问题是有必要的。
飞行员不能依法正常离职就是其中一个典型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限制飞行员自由流动,既违背法律关于劳动者“自由择业”的精神,也不符合民航市场化的发展方向,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还导致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相互不信任、甚至敌视。这是一种多输的现状,既不符合社会经济效益原则,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民航飞行员流动遵循的原则应该是:法制化、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
首先,飞行员是劳动者,法律赋予的劳动自由应该得到保障。
其次,疏解飞行员市场的供需矛盾,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放开和扶持民航培训业,同时推动飞行员自由流动,而不是相反。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实践已经证明,依靠行政控制和计划命令,是不能解决要素资源包括劳动力资源短缺问题的。我们不能逆规律和潮流而动。
飞行员作为劳动者越来越自由的流动是大势所趋,再好的企业其人员都有进有出,管理层需要平静、宽容地看待这种必然趋势。“堵”是堵不住的,企业要转变家长式、威权式的传统管理思维模式,更多思考法制化、人性化的因素、更多考虑怎样才能留住“人心”。
根据法律规定,飞行员作为接受特殊技能培训的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但应该依据培训费用或约定的服务期依法进行补偿。这是独立的两个法律关系。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gongwen/gongkaixin/235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