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下面公文站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清明森林防火安全的公开信,欢迎阅读参考。
清明森林防火安全的公开信(一)
各位学生家长:
你们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森林除了自身的经济价值外还具有多种作用。森林是自然的保护伞,在茂密的森林中成长着许许多多奇花异草、活动着各种各样的珍禽异兽,繁茂的枝叶截留降雨,减弱水流对土壤的冲刷。森林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十年树木,一片森林的形成往往需要几十年或上百年,毁树容易种树难。每年清明期间,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了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经济成果,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特向各位家长提出如下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学生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XX县教育局
20XX年4月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gongwen/gongkaixin/1769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