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建瓯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市人民群众的殷切企盼;共同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食品生产流通行业和餐饮业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值此全市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市创建之际,我们向全市市民发出倡议:
一、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二、增强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使命感,切实担当起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
三、不生产、经营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食品,不使用“地沟油”。
四、不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违反国家标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质量控制,自觉执行与食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不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经营过期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
六、自觉实施追溯和召回制度,购进原料(投入品)和成品实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并建立购销台账,确保质量安全可追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主动召回产品。
七、积极推动全行业形成食品安全经验与技术交流的共享机制,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八、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约束,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经营。
九、主动接受同行、消费者和全社会的监督,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履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责任和义务。
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倡导健康消费理念,提供科学消费信息。
让我们共同承担起食品安全的神圣责任,为构建安全和谐消费环境、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市创建上台阶贡献自己的力量!
本文来源:https://www.010zaixian.com/gongwen/changyishu/5951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