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广大家庭和妇女姐妹们: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先进县,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提升我县文明程度,塑造城市形象,造福宿松人民的德政工程,是惠及千家万户的实事好事。作为“半边天”的广大妇女,有责任为我们的县城梳妆打扮、有信心为我们的县城增光添彩。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级妇女组织要凝心聚力,做争创文明县城的组织者、引导者。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各级妇女组织要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找准妇女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理顺情绪、凝聚智慧、弘扬乡贤文化,培育文明新风,团结一心,为争创文明城市增光添彩、做到争创文明县城,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宣传争创文明县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全县妇女姐妹争创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工作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讲文明、树新风”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争创文明县城及打造美好宿松的伟大实践中,同创文明县城,共建美好家园。
二、广大妇女同胞要身体力行,做争创文明县城的先行者、倡导者。弘扬美德,巾帼先行。广大妇女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用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去影响他人,影响社会。文明是县城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要做到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和谐。要从我做起,身体力行,告别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做到讲文明礼仪,用文明之语,行文明之事,养文明习惯,树文明形象,让微笑的脸庞、问好的声音、文明的举止充满宿松的每一个角落。在公共场所,要自觉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公德意识,热心公益事业。要讲文明、守秩序,管好自己的手,不乱贴乱画,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嘴,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管好自己的腿,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草坪。在职业场所,要发扬“四自”精神,积极参与“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立足本职,恪守职业道德,创出一流业绩。要在创业和拓展就业领域中自强不息、奋发有为,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塑造职业女性爱岗敬业、明礼诚信、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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