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公德倡议书一: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积极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也是广大干警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重要基石。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院党组向向全体干警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响应党的号召,做到“知行合一”,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遵循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涵养个人品德,用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引领社会风尚。坚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具体实践中,大力弘扬民族精神、青海精神和时代精神,在矢志奋斗中砥砺意志,在千锤百炼中升华品格,让光荣传统和核心价值观代代相传、薪火永续。树立良好家风,为家庭谋幸福。倡导“讲究道德,诚实守信;重视学习,崇尚知识;勤俭持家,尊重劳动;家庭和睦,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传递示范力量,做文明和谐家庭的典范。
二、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他人送温暖。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环境保护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参加各类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争当优秀志愿者,向社会传递“助人为乐、崇尚友善、爱在人间”的正能量,让各类困难人群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社会”的良好社会风气。
三、建功平凡岗位,为社会做贡献,作为一名人民的检察官,终身的追求和唯一的使命,就是正确履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西宁的经济建设、社会的和谐安定,还有人民的幸福安康,做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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