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诚信倡议书一: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为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构建价格诚信体系,树立优质旅游形象,在休宁县形成守法律、讲诚信的良好经营秩序,进一步维护、提升中国第一状元县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此,我们向全县广大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努力恪守价格诚信准则。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行使商品定价权利,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不跟风搭车乱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
三、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标识的销售价格真实准确。降价销售的商品,要标清原价和现价,明示降价原因,保证原价真实、有据可查,不虚构原价。优惠促销活动要规范有序,杜绝恶性价格竞争,明折明扣,真心诚意、明明白白让利消费者。
四、坚决杜绝价格欺诈行为。涉及价格的销售术语和广告宣传不做虚假宣传,杜绝模糊用语,内容真实,明确具体,不含糊其辞、模棱两可误导消费者。不搞价格歧视,对所有消费者一视同仁。
五、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自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设立规范的商品价格台账,准确记录商品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不弄虚作假。设置价格监督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物价员负责价格监督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价格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价格标示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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