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招生范围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泉州市新华中心小学招生范围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招生范围:
石崎社区、石崎安置小区、浮桥—浮桥社区(原住户)、黄甲街、坂头社区(原住户)、霞洲社区(1—7组原住户)、锦美社区(池亭7、8组)
非鲤城户籍的随迁适龄子女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要求,为切实保障随迁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鲤城区内实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日前)。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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