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成都市双流区义务教育入学须知
开学,汉语解释有开设学校、启作学者、学期开始三个释义。但在日常生活中用的比较多的是学期开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成都市双流区义务教育入学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工作原则
01、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02、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或划片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入学。区教育局会同各镇(街道)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
03、坚持公民同招
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区域内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因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所需招生计划,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区教育局核定。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二、工作实施
01、统一网上报名
需在我区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1、小学报名
适龄儿童在双流入学报名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参加户籍所在镇(街道)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其中,具有西航港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成都蓝港外国语学校(45名公办学位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2、初中报名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参加户籍所在镇(街道)公办学校划片入学。其中具有双流东升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双流中学、棠湖中学、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学位计划)、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180名公办学位计划)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参加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电脑随机录取。
02、统一组织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双流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1、小学公办学位确定
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划片入学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本区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其中,成都蓝港外国语学校(45名公办学位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公办学位,录取符合条件的西航港户籍适龄儿童。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45人,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若报名学生数超过45人,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录取的仍按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入读辖区内公办学校。
2、初中公办学位确定
初中公办学位确定分为三个批次。凡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属学校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的学位,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方式确定双流中学、棠湖中学、双流中学实验学校(180名公办学位计划)、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180名公办学位计划)的学位,录取符合条件的双流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若报名学生数超过学位计划,则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第三批:区教育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未被第一、第二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入读区域内公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3、民办学位确定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就读公办学校。
本区内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毕业学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由区教育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校及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随机录取。
4、其他情况
已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含直升一贯制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故未能按时登记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公办学位由各镇(街道)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
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03、统一公开信息
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规定,指导要求各镇(街道)及各义务教育学校利用门户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入学)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重要信息,开展入学告知、查询服务等事项;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幼儿园、小学要通过班会、家长会、家长微信群(QQ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向在园儿童家长、在校学生及家长讲清楚小学一年级和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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