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几同学为了看卡动物内脏而将校长的宠物狗给解剖了,校长知后,非常生气,但他却给了这几位同学一个特殊的惩罚——让他们画出狗的骨骼图和血液循环图。谁知这激发了学生对解剖学的极大兴趣,而那位带头解剖的学生,就是后来获得诺贝尔奖的解剖学家麦克劳德。
因为有了兴趣,所以有爱。因为爱着,所以执着。
镜头被拉回以前,牵出一段我与墨的爱情。
精诚所至,金石乃开
朋友是市青少年书法比赛的冠军,每次看他的字,我都必须带着仰望生命的高度。
我喜欢称他为书法天才,而他更喜欢称自己为中了魔的人。无论硬笔软笔,都可成为手中跳跃的天使,笔尖在纸上舞出“行云流水”,墨在手中开出“姹紫嫣红”。无论是楷书、隶书,还是行书、草书,均能化为他手下华美的乐章,具高山流水之深远,拥平沙落雁之悠扬。我曾问友:“你想把书法比喻成什么?”他说:“没有什么配得上这个喻体,如果非要有,那,只能是生命。”于是,猛的发现,跳动的笔尖成了他的心脏,流淌的墨成了他的血液,而文字,便成了生命。
原来,兴趣可以有这样大的力量,它可以使人专注于此,并不断练习进步,它可以让我们爱,乃至用生命来承载。
石落-波起-泛涟漪
我喜欢给“近墨者黑”一个新定义,朋友对书法之爱,渐渐感染了我。墨染黑了纸,亦渐染了我的心。
对书法渐渐有了兴趣,我发现,我爱上了它。我喜欢坐在窗前写下一个方块形的字,虽说一手拙字,羞于见人,但我仍喜欢捕捉那将干未干的墨迹,品味那沁人心脾的醇香;我喜欢看着在纸面跳跃的笔尖,手中之笔向下落,纸面之影向上落,然后它们亲吻在一起,勾勒出世间最骨感的轮廓;我喜欢看笔尖在手中翩翩起舞,一曲绝世华尔兹,只为我而生。
我爱墨,它最黑,也最深,最静。
泼墨飘香,香飘千里,心驰乃神往。于朋友处得石,我对书法有了兴趣;妙笔留情,情留万世,魂牵方可梦萦。石入我心,方起涟漪,于是有了对墨的爱。
兴趣是师,爱是生,良师方出高徒;
兴趣是石,爱是水,石入方有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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