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人造的阳光,少了许多自然的味道。
时常闭上眼睛,享受阳光的抚爱,尽管看不见东西,却是一片红色的光明。暖暖的风给了眼睛一个吻,嘴角上翘,连浅浅的酒窝都积满了阳光。如果我的大喊能够被天上听到,我一定会喊个石破天惊,好让太阳大哥掉下来,狠狠地送他个拥抱。
爱同志的发明的确给人们带来了光明,可漠然的白炽灯却很难给人们带来一种叫温暖的感觉。或许这项伟大的发明只是给人们学习和工作提供了加压的条件,创造了勤奋学习的机会。站在刺眼的阳光下,总是觉得眩晕、紧张,心中的叛逆、厌倦统统被可怕的灯光所积压。比上眼睛,再也不见红色的光芒,还一片漆黑,夹杂着寒冷与嘲笑,与其这样,还不如选择昏昏沉沉地睡去。
灯光,能照进整间屋子,却很难照进那块可能阴暗许久的心田,甚至带去更多残忍的狂风暴雨、冷漠木然,找不道人情与人性的温暖,也远不如那红烛的光芒来得温馨浪漫。即便是昏暗的路灯,也只能给那些孤零的路人带去更多的孤独感和哀伤。
所以,我不喜欢灯光,就像鸟儿不喜欢笼子,偏爱树洞;就像鱼儿厌恶鱼缸,渴望海洋一样,我也好想撇开这一切总是在强迫着我的东西,剪断那些捆绑着我的绳子,盘旋飞翔!哪怕把我生命的一半换成黑暗,如果我可以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拥有我自己的阳光!哲理上讲,人是社会的,可我更想说,人是自然的。
对那些老戴墨镜的.人感到惋惜,对发明遮阳伞的感到不解,自然的热情给予为何总是拒之门外呢?当在阳光下点一盏灯的时候,往往那灯光回显得微不足道,是一种多余的浪费。或许这就是伟大与渺小、广博与狭隘把!
本属于自然的我们却被高大的房屋所笼罩,被无情的灯光所压迫,这就是我们由自然更多地转向社会。不知不觉中,你、我已经失去那片渴望阳光的心田。不要!
如果你是我的话,就请对着太阳,抓一把阳光,然后——一口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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