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失恋了,他对我再无半分眷恋,我一定会决绝地转身就走。再痛再哭不能让他看见。因为他心里没有了你,即使你再可怜,也不可能得到他半分怜惜,他会以为你是做作,矫情,故意挽留他。
转身就走。至少,爱情没有了,还有自尊。
也许,心中会有不甘,身心都会很累。然而,既然已看不到结果,又何必苦苦纠缠。
有一个邻居,她丈夫出轨了,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勾搭。她已经孕有三个孩子,此番确是可怜。我觉得她应该丢下一切转身就走,留一个决绝的背影,让那负心男人知道失去她是他的损失。
可是她怎么做的呢?整日整夜的去小三家门口叫骂,像个疯狗,像个泼妇。本身她是受害者,被她这么一闹,也没有人觉得她很可怜。反而更引起丈夫的反感。
女人,你要么忍,要么狠。你面临的选择,决定了你要付怎样的代价。如果你舍不得丢下孩子,丢下原本苦心经营的家,那么你就得容忍你的丈夫继续出轨;如果你容忍不了丈夫背叛,要做个了断,你就必须舍得抛下一切。
毕竟,事发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有人事后后悔道歉自责,说自己是年轻一时糊涂做错了事,在请求伤害的人原谅,可想想,将心比心,人家凭什么原谅你?既然敢做,就要敢当,做错了就是错了,没有什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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