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我六岁那年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是硬“逼”着我将她视为“唯一权威”的“法西斯”;她,是陪我度过我学习生涯中的小老师;她,更是我心中真正的偶像!
当别的与我同龄的小孩子在外面玩时,我却被她留在家中做我的永远也做不完的练习——有时甚至是在下课期间;当别的孩子在看着自己喜爱的课外书籍时,我却被她留在书店读我的枯燥无味的文学名着;当他们在用电脑听歌、玩游戏时,我却只能用它查自己所需的资料。一年又一年,十二年之后,回首看,发现她给我的在用“逼迫”浇灌着的所种的成长之树的上面结满了充满意义的果实。正处于充满叛逆的青春期的自己,可谓“天不怕,地不怕”,遇到她。却只能乖乖听话。
虽然她对我的严厉近乎到了苛刻的地步,但是,她对我所做的一切都能让我每次受到她不经意的过分要求时将怒火压下,用感恩取代。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句话,是我和她“公认”的道理。因此,自我六岁那年起,她便尽力做我的榜样并成为我的偶像。为了达到她的这个“成为妹妹的榜样”的目标,她做到成绩优异、不贪玩、不贪吃、拼尽全力去完成自己的梦想。十二年后,她的付出有了回报。瞧!我的每篇叙事作文都离不开她,我最听她的话,我最能体恤她的心,在她面前我才敢说真心话,她取代了我心中的一切明星之类的偶像,成为我学习的榜样。看!我崇拜她的管教有方,崇拜她的聪明机智,崇拜她的活泼开朗、幽默风趣,崇拜她的超强的自制力,崇拜她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崇拜她的伶牙俐齿、善解人意。
在我的偶像的影响下,我学到了也得到了很多用金钱买不到的东西:责任心、耐心、豪爽、爱心、对待朋友的真心、正直、勇敢和坚强!而今的她在广州深造,虽然不在我的身边了,但我依旧会和以前一样,每天夜晚将那一句“我的偶像是阿姐”刻进每一颗星星里,并让星星告诉她,我对她的崇拜以及她在我心中的偶像的地位和星星存在一样永恒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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