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区民办初中招生对象
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珠海金湾区民办初中招生对象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1、父母在金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以社保缴交情况为依据,合法稳定住所以房产或居住证地址为依据)的适龄儿童。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珠海市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适合随班就读的可向学区内学校申请。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可向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送教上门。
3、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4、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5、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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