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志士不受嗟来之食”。饿死是小,失了气节却是大。自古以来这种思想影响着人们,在中国社会扎下了根。那么,在时代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当你穷困潦倒,面前是别人赠与的汤羹,在尊严和温饱间徘徊时,这嗟来之食到底可食不可食呢?
先不论这个富人做慈善是出于什么用意,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家庭二和家庭三做出的选择的确让人深思。我对家庭三的做法产生了怀疑。民以食为天,温饱面前,这种不接受施舍的气节是否还能站住脚呢?
我的观点是不能,在绝对运动的世界,更要随时代之变而变,这与文天祥和屈原的那种爱国气节不同。在我看来,他们的精神是高尚的,而家庭三的做法却是不明智的,因为一时的自尊而让一家老少受饥寒之苦也是极其不妥的。
庄子是古代的圣贤大家,可他最后却不被当世所容,庄子之所以不能使道家学说被广泛地推崇,就是因为他太过于自尊,不能随社会的现状而变通,所以庄子是孤独的。而与庄子相比,司马迁就明智得多,这不叫苟且,是一种对自己的尊重和负责。
这些例子与这里的家庭三情况相比甚至会让人感到有些“大惊小怪”了。这里既不叫你叛国辱家,也没让你卧薪尝胆,这是一种正义的慈善公益,不代表接受它就会坏了气节,一个人真正的高尚品质在于他的内心,这里的慈善不作为同情而是一种爱心。一个人如果自己尊重自己,就没有人可以不尊重他,而尊重自己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健康。贫困并不是耻辱,大胆地接受贫困,改变贫困,而不是盲目愚昧的自尊。
与家庭三相比,家庭二的做法让我点赞,有借有还,知恩图报,努力改变贫困的命运去帮助更多的人才是一种美好的品质。受之必还比只谢不受是理智的,人穷智不能短,但这里的志是自己给予自己的,志气在内心而不是用拒绝帮助来体现。
所以依我看,在一定的时候,这嗟来之食也并非不可食,食之必还才更可谓是有志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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