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生在香港一个贫困家庭,很小就被家人送到戏班。那时,演戏是下九流的行当,只有走投无路的穷苦人家,才有此举。
按照旧时梨园行的规矩,父亲同戏班签了生死状,在约定期限内,他的生杀大权都在师傅手中。戏班里的管教异常严厉,本该在父母膝下承欢的年纪,他却在师傅的鞭子与辱骂下练功,吃尽苦头。时间不长,他就偷偷跑回了家,父亲勃然大怒,坚决叫他回去:“做人应当信守承诺,已经签了合同,绝不能半途而废。咱人虽穷,志不能短!”他只好重新回到戏班,刻苦练功,这一练就是十几年。
终于学有所成,戏曲行业一落千丈,他空有一身本事,却毫无用武之地。当时香港电影业正在迅速发展,但是男影星都是貌比潘安,威武雄壮。个子不高、大鼻子小眼睛的他,怎么在电影界混呢?
经人介绍,他进了香港邵氏片场,做了一个“臭武行”,跑龙套。他扮演的第一个角色,居然是一具“死尸”。苦点累点不算什么,要命的是,跑龙套的没有尊严,时常遭人百般刁难,冷嘲热讽。在那样的环境里,他没有怨天尤人,依然刻苦勤奋。由于学得一身好功夫,为人厚道,几年下来,他逐渐担当主角,小有名气,每月能拿到3000元薪水。
有一天,行内的何先生约他出去,请他出演一个新剧本的男主角,“除了应得的报酬,由此产生的10万元违约金,我们也替你支付。”何先生说完强行塞给他一张支票,匆匆离去。他仔细一看,支票上竟然签着100万元,好大一笔巨款!他从小受尽苦难,尝遍艰辛,不就是盼望能有今天吗?可转念一想,如果自己毁约,手头正拍到一半的电影就要流产,公司必将遭受重大损失。于情于理,他都不忍弃之而去。
一宿难眠。次日清晨,他找到何先生,送还了支票。何先生很是意外,他则淡淡地说:“我也非常爱钱,但是不能因为100万元就失信于人,大丈夫当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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