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盏明灯煮书,煮出经书的肉味汤,煮出史书的瘦肉味,煮出子集的肉酱味,让语言的精灵,温暖我们的心,让智慧的结晶,填饱我们的胃,使我们的精神充盈,坚为钢铁。
——题记
我认为书籍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好像有一种很神奇的魔力,吸引着我不由自主的捧起它,让我的'精神细细的摩挲,痴痴地吮吸。
我爱上书是在六年级到初一这段时间内,以前的我只会坐在电脑前,全身心的体验那惊险刺激的游戏,再听着低音炮里播放的杰克逊或崔健的摇滚,随着音乐怪叫。眼神里透出的只有狰狞和疯狂。以前的我是一个心里住着路法西的宅男。之后爱上读书的我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捧着一本郑渊洁的童话或莫言的小说,静静地与书中的主人公对话,耳朵里塞上一对耳机,默默地倾听列侬或阿黛尔的抒情曲,全身洋溢在静谧的海洋中,空气中飘散着唯美的味道。这就是我现在生活的写照。现在的我是心里住着拉斐尔的宅男。
说得简单些,是书帮我完成了从普通青年到文艺青年的蜕变。
爱上了书才知道我的恋人是如此的完美,它带给我的不单单是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举止的文雅……有了书才有了我这个谈吐幽默的男孩,有了书才有了我这个勇敢但不鲁莽、洒脱但不怯懦的大男孩,有了书才有了我这个敢想敢做,敢作敢当的大男孩。是书造就了我的个性。
受书的影响,我的梦想也从警察、军人、CEO变成了作家。我也想像金庸、琼瑶那样创造辉煌,想像莫言一样获得荣誉,想像郑渊洁一样获得大家喜爱,甚至想像鲁迅、李大钊一样改变中国!
总之,我爱书。我相信,天使拉斐尔一定会一直住在我——这个宅男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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