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教之功,贵在引路,妙在开窍。作为一名老师,我们和家长一样,都希望孩子能够快乐的学习,自在的成长,并且具有多元的能力。其实这也是教育的宗旨。
从教之初,我们都知道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包含了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学生和老师作为息息相关的两个个体,也具备着不同的权利和义务。“教师要想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这就要求教师应该具备用心的态度和理念,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底蕴,还要具备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组织管理的能力。教育的过程就是这些措施落到实处的过程。
整个讲座过程,刘燕老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教学经验,通过举出各种各样的例子来向我们阐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通过掌握和学习这些法律知识,让我们不仅保护别人,更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学校和老师都有对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和管理的义务,学校和老师也要增强法制观念,依法治教。
我们不要掉以轻心,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如果遇到不得已的情况,需要请家长配合的时候,一定要先说优点,多说优点,再说如果孩子怎么样就更好了,要多鼓励,切不可一直批评,抹杀孩子的自信心。
教育之路任重而道远。听刘老师的讲座,收获颇丰。用几十年的经验积累来教会我们如何爱自己,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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