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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作文700字(2)

700字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小学学作文700字 篇4

  我是一只小乌龟。

  不久前,由于冷空气的来临,本地气温很低。所以在那么两三天里,除了吃饭,我就躲在房里上网。父母瞧见我的懒样,就开始商量怎么训练我。

  讨论了一下午,考虑到我们乌龟的速度,他们制定了一套严密的计划。

  等老爸一告诉我,我才知道。哎呦,妈呀!这个计划太……太残酷了!每天早上从家出发,跑(等于是爬)至菜市场,再跑回家……来回5次才结束。Oh!My God!菜场距家12米耶!12×5×2=120米!我的晨跑训练从此开始了。之后的每天早晨,菜场里的人都会看到一只小乌龟傻兮兮的急匆匆的在菜场来回地爬,在他们眼里是这只乌龟忘了要买什么菜,又回去问家人了

  训练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刚到菜场,想往回爬时,被一只跟着父亲来菜场卖萝卜的兔子拦住了。他说:“小朋友,忘了买什么菜打电话回家问嘛!干嘛爬来爬去的呢?”我答道:“我不是买菜的,我晨跑!”“啥?就你?还想晨跑?真是一个四肢不发达,头脑很简单的家伙!”平生第一次受到侮辱,我抬头瞪着他,在心里念着:用目光杀死你!

  他见到我眼中喷出的火焰,便说:“小样儿不服?来赛跑吗?我押我胜利,押100万动物币!”哇塞!世上咋会有怎么牛的人呢?我脑瓜一转,想:从100万中取20万买“黄金搭档”送表哥、表弟之类和我蛮像的人,让这些个躲在终点处,再花20万买通裁判,让这兔子被站在终点的兄弟吓死!我就稳赚60万!正美美地想着,一个脚印拍在我背上,疼痛间我听到一个声音说:“为了验明正身,期间不准洗澡,春天山上见!”他走了,我傻了。

  思考了整整一天,我想起了多年没玩的乌龟专用滑板。毕竟他没说赛跑一定用脚嘛!

  春天终于来了!我带着这臭哄哄的身体来了。经鉴定,这脚印是兔子的。

  比赛开始了!“砰”一声枪响,兔子蹦出好远;我踏起滑板,在他后面追赶。差不多一半路程,我赶上了他。他正努力跑着,看来他是重视这场比赛的。来不及说声再见,我就在兔子的惊愕中离开了。呀!是下坡耶!我一路连滚带摔地到达终点。滑板已经不翼而飞了。

  伤痕累累的我痛得爬不起来,但有一个事实兔子不得不承认:这场比赛我胜利了!

小学学作文700字 篇5

  早就听说,变老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喜欢回忆。尽管这警示时刻悬于头顶,这几年,我还是发现我不可避免地老了。

  被沈家宜询问的柯景腾答曰,我还没有问你,所以你就不可以拒绝我。真的哎,年轻的时候,一年如此漫长,让人以为会有无限悠长的一生,谁,会赶着要在今天知道答案?那么多日子在前面等着,那年轻俊美满怀希冀的一对,才不要这么早早地尘埃落定。年轻,愿意等,也以为,自己等得起。

  心痛。柯景腾转身走进磅礴的大雨,伤心欲绝,却没有回头,留下沈家宜哭喊着“笨蛋,大笨蛋”,却没有追赶。换了现在的我,当然会稍加迟疑就追上去,请他留下。但是回到当年,我肯定和沈家宜一样,恨铁不成钢地望着他的背影,任由雨水冲刷过去四年的情谊。那两个年轻的泪人儿,从此没再走到一起。年轻,不懂得什么叫错过,也以为,那个人,总会在前方等着自己,却不知道也许已经不是同一个人。

  感动。沈家宜挽着新郎走过红地毯,柯景腾侧身仰视,眼中满是喜悦。前一分钟还在宣称所谓真爱,就是爱一个人就绝不可能在那人结婚时给与祝福的柯景腾,这一刻终于知道,如果真正爱一个人,看到她真的有人爱有人疼有人呵护,是会真心祝她过得幸福。这一刻,柯景腾的笑容如此诚挚热烈,那是他在整部电影中,最帅气可爱的一幕。不被杂念缠绕的年轻心意,轻易就否定了自己,在这世界刻下善和美。

  祝福,众好友尚在与新郎理论,柯景腾默不作声地冲上前去,一路死吻住新郎,令新郎无路可退。那样幼稚的勇气,那样率真的执拗。多年前不敢告白的忐忑,未曾回头的歉疚,在这一刻,不加掩饰地公之于众。就是在那一幕,看书看电影从来都不落泪的我,大笑着,眼中隐含泪水。

  同学曾经打趣说,我可以在这电影里发现自己的影子。其实,我和沈家宜太不同了。我一直不是个专心读书的'孩子,也从来不是个听话的学生。即便如此,我还是和其他很多人一样,看《那些年一起追过的女孩》的时候心有戚戚:在青春经过时满不在乎,在青春结束时找不到纪念,只有在茫然回首时才为当年的无知无觉麻木不仁而痛心疾首。回想起来,我的中学时代没有被功课压倒,过得神采飞扬;大学却万念俱灰,假正经地没有好好谈一场恋爱。柯景腾说,失去了沈家宜,他的青春就什么都不剩了。而我,只怕就是因为在正当青春的时候,缺失这么一段欲语还休无处安置的爱情,好似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怀念和留恋青春,是青春已逝的人们干的事情。

  那永远美好的青春,一直都被挥霍着。

  没有人预知,那是多年后甜美而令人心醉的记忆。

小学学作文700字 篇6

  上帝很宠爱我,在我刚降落到世间之时,便在这之前为我安排了三位似母亲般慈爱却似天仙般美貌的姑姑。小时候,我总爱在别人跟前炫耀,特别是岁末之时,阡陌间时常穿梭着提着大包小包礼品的姑姑与姑父。那个时候的我总会不停地咽着口水在村口候着,只要那几对熟悉的身影一进入视线,我便如饿狼般扑过去,叼走我相中的食物,再去同伴那里得意洋洋一番。这时,村子里的乡亲也会投来羡慕的眼神,并夸耀爷爷奶奶教女有方。

  其实,那个时候三位姑父家的生活都很拮据,一年到头都在为生活奔波。大姑父我不太喜欢,因为在他眼中我们这些馋嘴猫根本不存在。他每次来只礼节性的给他的老丈人、岳母帶斤八子冰糖或是罐头,可每次总满载而归,老岳母在家辛苦种的花生、干辣椒之类的他早已虎视眈眈,就等归入囊中之日。当然,那时大姑父在我眼中可是个神秘人物,因为他总会以失踪的方式开发小小的你似福尔摩斯探案般的分析推理能力。记忆最深的一次是大姑哭着回来,告诉爷爷奶奶他又失踪了,满家子的人像海底捞针般找他,差点贴了寻人启事,不料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竟因欠赌债躲在隔壁村子的朋友家。

  如今,他已是几个如我那时大小的小不点的爷爷、外公,对我也很客气,只是想到以前,我总不能若无其事地接受他的款待。他与姑姑也算至始至终地走了大半辈子,也许没了以前的两情相悦,可也进入了亲人的相互扶持。

  而我家姑姑里头生得最标致的二姑,如今却过着白玫瑰的生活。夕阳中牵手的田间小路依然在晚霞的余晖中延绵着;家里的青砖瓦房也被令人羡慕的西式小洋楼取代;孩子也到了成家之时,可这些年间,她与姑父的心里却不知不觉中长出了花藤,渐渐地由花藤织成了花墙,只有偶尔在艳阳高照的午后,一小撮阳光才能从叶与花的缝隙里挤进来,给潮湿了许久的心以温暖。终于,随着经济的现代化,人们都在辞旧迎新,好让幸福挨家挨户地将门铃按响,只是望着那一堵堵高高的沥青混泥土墙,我很担心幸福姐姐能否翻越过去。姑姑与姑父之间也隔着这么厚而高的墙,胜有老死不相往来之势。而红玫瑰好似深山里的一杯清泉酿成的烈酒,给了早已疲惫的攀登者以飘飘欲仙的慰藉,白玫瑰却在时间里被尘世擦去了花瓣上那阳光下熠熠生辉的滋润之露,等候她的只有灰尘。

  家里最幸福的要数小姑,小姑父宠她,如小孩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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