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火灾启示录
一年一度的11.9消防日不期而至,面对“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这个主题,我思索良久,谨言慎行。
今天的消防,不再是狭义的防火灭火,已经扩展到各类灾害和事故的抢险与救助,哪里有倒塌、有爆炸、有危化品泄露、有重大交通事故,就有消防官兵。我们在赞颂他们英勇无畏,不怕牺牲的同时,也应该深刻剖析,熊熊大火背后的伤痛,灰飞烟灭之后的真相,尘埃落定,我们得到的启示又是什么?
案例一:数吨鞭炮齐燃放 响彻云霄夺人命
20xx年8月16日黑龙江伊春市乌马河鞭炮厂发生爆炸起火,成吨的爆竹“噼哩叭啦”地响了一天一夜,同时风助火威、火借风势,迅速地引燃了下风向的一个木材加工厂,使4000立方米的原木与两个半成品库房相继起火,漫天的大火在肆无忌惮地燃烧了30个小时后才收起它的淫威。这次事故共造成30人死亡,事故的表面原因是事发前一天天降大雨,存放花炮的库房漏雨,在进行倒库的过程中发生了爆炸,进而燃起大火。而实际上这家企业却是安全生产条件极差,《安全生产作业证》被暂扣的情况下违规生产,才酿出了这一悲剧。
启示录:安全为天责任大 违规生产酿苦果
一个企业,尤其是从事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该把安全始终放在第一位,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一味地追求利润,而忽视安全管理,放松防火防爆,终久要付出血的代价。我们从“案例一”中能够清楚地发现,在本来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前提下,进行倒库作业,也就是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搬运的过程中,没有做任何的安全防护措施,更谈不上有应急预案;同时在没有《安全生产作业证》的情况下违规生产,这是一种什么行为?简直就是对国家法治尊严的蔑视,对人民宝贵生命的挑衅,更是对自己责任与道德的沦丧。
我们金泰氯碱是一个从事化工生产的企业,同样有许多的重大危险源,如乙炔气柜,单体储槽,液氯储槽等,因此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性管理尤为重要,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更是首当其冲。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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