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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延赏判狱
张延赏,中书令嘉贞之子。大历二年,拜河南尹,充诸道营田副使。延赏勤身率下,政尚简约,疏导河渠,修筑宫庙,流庸归附,邦畿复完。
属岁旱歉人有亡去他境者吏或拘之延赏曰夫食人之所恃而生也适彼而可生得存吾人又何限于彼也乃具舟楫而遣之,俾吏修其庐室,已其逋债,百姓遂安。以故,岁凶而无怨者。
数年,改检校兵部尚书、成都尹、剑南西川节度观察使。建中四年,西山兵马使张朏以兵入成都为乱,延赏奔汉州,将戍将讨之。是月,斩朏及同恶者。先是兵革屡扰,自天宝末杨国忠用事南蛮,三蜀疲弊。其后崔宁复侈靡,故蜀土残弊。延赏薄赋约事,动遵法度,仅至庶富焉。建中末,驾在梁州,倚剑南蜀川为根本。
贞元元年①,以宰相刘从一有疾,诏征延赏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延赏与李晟不协,晟表论延赏过恶,改授左仆射。初,大历末②,吐蕃寇剑南,晟领神策军戍之,旋师,以成都官妓高氏归。延赏闻而大怒,即使将吏令追还焉。晟颇衔之,形于词色。
三年正月,会浙西观察使韩滉来朝,滉尝有德于晟,因会讌说晟使释憾,遂同饮极欢,请晟表荐延赏为相,晟然之,于是复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及延赏当国用事,晟请一子聘其女,延赏拒而不许。晟谓人曰:“武人性快,若释旧恶于杯酒之间,终欢可解。文士难犯,虽修睦于外,而蓄怒于内。今不许婚,衅未忘也!”无几,延赏果谋罢晟兵权,时议非之。
贞元三年七月薨,年六十一,赠太保,赙礼加等,谥曰成肃。史臣曰:延赏博涉经史,达于政事,然以私害公,罢李晟兵柄,非守正中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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