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的教学反思必须与内化教育新理念相结合,以便更好地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要坚持终身学习。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校教学反思范文,欢迎查看,希望帮助到大家。
高校教学反思范文一
目前,世界各国的法律教学主要有理论教学和案例分析教学两种类型,理论教学重在法律的理论知识教学,案例分析教学一般是教师在课堂上分析实际案例,从中总结归纳法学知识,这种方法兴起于美国,这不是简单的案例分析,还可以引导学生学会分析、讨论、归纳和总结法学知识,锻炼学生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帮助学生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案例中,对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有重要作用,案例分析教学经实践证明是一种快速又有效的教学手段。而我国法律教学还是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案例分析教学虽有涉及,但是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未扩大使用范围。在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的背景下,我国的法律教学如何有效地借鉴国外的案例教学,在此基础上取彼之长,补已之短,值得重视和研究。
一、我国高校法律教学的现状
目前的法律教学虽然是倾向于理论教学,但是各高校的理论教学还是有许多不一样。我国各高校法律教学普遍存在教学目标和考核目标不明确,并且对英语的重视度不高,英语是国际通用语言,英语在法律中存在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法律专业的教学中,教育部和司法部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师对英语没有给与应有的重视;并且法律专业的师资力量较低,理论老师没有解决实际案例的经历,而实践老师的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好,造成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脱节;各高校法律的教材不统一,并且都力求面面俱到,但是都涉及的很浅,不能做到培养学生的能力;高校的法律教学方法陈旧,手段单一,对媒体设备的使用程度较低,英语的练习还不够,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总的来说,当前的法律教学系统还不够完善,缺少趣味性,教学效果不明显,对学生的就业有很大的影响。
二、当前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教学一直受到教育部的重视,近些年,法律教学经过几次改革,教学效果也得到提升,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都影响着学校的教学水平。
(一) 法律实践教学范围的界定不够科学
法律教学中有些内容不属于实践教学,例如课堂讨论、物证技术实验、社会调查和论文写作等,实践教学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到法律实物的训练中,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而所述的'不属于实践教学的内容是由于其不具备实践教学的特性,社会实践中还不存在这些内容,还不属于教学内容。而且,法律教学中本属于实践教学的内容没有被实践老师纳入到实践教学中,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
(二) 已开设的实践课程形式化比较严重
当下法律教学重理论轻实践,有的高校虽然已经开始重视实践教学,但是呼喊高于实践行动,要想实现实践教学目标,还必须将实践性的课程落实到实处,真实行动起来。就像模拟法庭,学生自己分配法官、检察官、原告、被告、证人、律师等角色,活动的内容都是事先定好的,学生只需背台词,演习的成分比较高,最开始的时候学生热情高涨,但是多次之后,学生就没有多少兴趣了。毕业设计比模拟法庭真实度高,弥补一些不足,但是学生的实习时间是在大四上学期,实习时间比较短,而且学生的实习是在毕业设计的压力下进行的,实习指导不及时,学生重视程度不高,形式化严重。
(三)法律教学的相关配套制度、措施不到位
法律教学队伍不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就像没有律师执照的老师指导学生进行模拟法庭一样,缺少说服力,教学效果不高;学生在实践技能学习中,教师的教育方法陈旧,缺乏创新,比如法律谈判要求学生必须具备演讲与口才的基本素质,而大部分法学院系培养计划中缺少这样的专业训练手段;而且学校的法律设施还要更换升级,增加资金投入等。
三、提高法律教学的几点建议
(一)通过专业培养方案明确实践性教学的地位
学生培养方案是学科教学的基准,所有的教学活动都按照该文件进行的。培养综合型法律人才是各高校的教学目标,因此在课程安排时注重体现实践教学这一目的,明确实践教学在法律教学中的地位。在实际教学中,可以把实践类教学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教授学生的基本实践技能,一类是实践课程,从两方面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
(二)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
提出实践教学是对传统教学的挑战,但是没有完全取代传统的教学模式,尤其是法律理论知识的教授,都还沿用传统教学方式,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上进行改善,增加实践性教学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辅相成,理论教学是实践教学的理论基础,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效果的展示。必须将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结合起来,才能培养出既有深厚理论知识基础,又有较强的实际操作技能的法律从业者。
(三)加强法律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法律专业本身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所需教师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本专业知识,同时要有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这样才能够培养出优秀的学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高校教师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教师不但要具备教师资格证,同时还应该具备律师资格证,学校在引进法律教师时亦应该注意这一问题,这一问题不仅是对学生的重视,同时是对社会负责任,因此,作为法律教师要有一定的事业心和进取心,专心钻研本专业法律知识,并且学校应该鼓励教师走出去深造本专业知识,定期组织一些专业培训以拓宽教师的知识面,提升教师自身的专业技能。另外,学校还可以联系一些法律专业人士到高校之中,与之进行实践经验交流,以丰富高校教师所欠缺的社会经验知识,以此打造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以保证高校长期发展的动力。
(四)多元化的教学形式,以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
课堂的形式有多种形式, 比如课堂、辩论和社会实践等。每种形式都有其利弊,作为现代教育,要充分发挥各种教学形式的优势,以此打造高效的教学课堂。另外,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模拟开展一些实践课堂,诸如模拟法庭、 学年实习、 毕业实习等实践形式,以此来提升学生学习法律的学习兴趣,当前课堂教学的主要方式有两种:诊所式教学和案例教学。诊断式教学方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是一位著名的法律教育家提出的教育方法,其看到了当时美国学校法律教育中的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仿效医学院医生指导实习生的教学方式,法律教师作为一名律师的角色教学生学会通过法律的视角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中的一些问题,后来这种方式逐渐被教育者们所认同,并因此也称之为诊所式教法。 另外一种方法,案例教学法,在当代高校的各门课堂之中,案例教学法都是常用的一种方式,选择与教学知识相关的典型案例,并将其引入到课堂之中,以更好的深化学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实践应用,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五)制定配套的质量监控与考核评价措施
配套的质量监控与评价措施是实践性法律教学的规范化要求。理论教学的质量监控手段比较简单,而实践教学的质量考核相对复杂些。在实际教学中,先制定规范的教学大纲和教学细则等教学文件,使得实践教学在各层次、各环节都能有章可循;接着学校组合实践教学教师团队和督导组,每学期进行一次教学评定,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最后,学生的学习考核中,理论知识以书面考卷的形式来考核,实践课程考核尽量以实验操作的形式来考核,根据学生在操作中的表现、动作是否规范等进行打分。对于考核没有过关的的学生,要求与下一届的学生重修,直到达到标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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