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小学教学简易方程时,方程变形的依据总是加减运算的关系或乘除运算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是用算术的思路求未知数,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到了中学又要另起炉灶,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或方程的同解原理来教学解方程。小学的思路及其算法掌握得越牢固,对中学代数起步教学的负迁移就越明显。因此,现在根据《标准》的要求,从小学起就引入等式的基本性质,并以此为基础导出解方程的方法。这就较为彻底地避免了同一内容两种思路、两种算理解释的`现象,有利于加强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教学反思《解简易方程教学反思》。通教材的老师也主张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方程。
在我的教学过程中却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形如x+a=b与x-a=b, ax=b与x÷a=b一类的方程,学生方法掌握起来比较简单。但写起来比较繁琐。然而遇到a-x=b、a÷x=b的方程时,由于小学生还没有学习正负数的四则运算,如果利用等式的基本性质解,方程变形的过程及算理解释比较麻烦;但是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根据现实情境从顺向思考列出X当作减数、当作除数的方程,要学生学会解这些方程,是正常的教学要求,这是不应该回避的,否则,我们的教学就会显得片面和狭隘。于是,我又要求学生遇到X当作减数、当作除数的方程时,要求学生会用减法和除法各部分之间的关系来做。但是,我发现这让有些孩子无所适从。我现在感到很困惑,我们到底怎样做才是合理得呢?恳请各位老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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