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的篇幅一般较为短小,结构单纯,语言朴素,幻想的程度也较轻,不少是为成人借鉴的。
老曹斗鬼
古时候掌管钱粮的官员叫司农。有一个名叫曹竹虚的司农在与朋友闲谈时说:他有一个同族哥哥由安徽歙县到扬州去,途中经过一个朋友家,朋友将他留下小住几日。当时正值烈日当空、酷暑炎热的夏季。朋友把他引到自己的书房去坐,那书房又宽敞又凉快。两人谈得很投机,不知不觉天渐渐黑了下来,曹竹虚的哥哥老曹想就在朋友的书房里过夜。他的朋友对他说:“我不是舍不得将书房让你住,只是这书房里晚上闹鬼,半夜出来怪怕人的。我怕你晚上看见了害怕,睡不好觉。”老曹却不以为然,偏要在那书房里住下,他的朋友没法,只好在书房里备下卧具,让老曹睡觉。
老曹由于好奇,又是新到朋友家,半夜时分,还没有睡着。过了一会儿,看到有一个东西慢慢地从门缝里爬了进来,模模糊糊看到是薄薄的,薄得只有两张纸片那么厚。那东西进来之后,渐渐地舒展开来,渐渐变作人的模样,越来越清楚了,原来是个女人。老曹一点儿也不怕,认真地看着。只见那女人忽然披散头发,吐出舌头,噢!原来是一个女吊颈鬼。老曹笑着说:“你这还是原来这些头发,只是稍微乱了一些;也还是原来这只舌头,就是比刚才要略长了一些,变去变来都是你原来的头,你原来的头发,你原来的舌头,只不过是稍微乱了一些,长了一些,这又有什么可怕的呢!”那鬼听到后忽然把自己的头从颈子上摘下来,又放在案桌上。老曹看到后“哈哈”笑了起来,笑着说:“刚才你有头,一会儿披散了头发,一会儿又弄长了舌头。你有头时尚且不值得害怕,更何况没有头了,更没有什么可怕的了。”鬼的本领已经使完了,见没有吓住老曹,转眼间一闪,不见了。第二天,老曹离开朋友家到扬州去了。
过了些时日,老曹从扬州回家的路上,又经过这里,仍住在朋友家这间书房里。也是到了半夜时分,看见门缝里又有什么东西在那儿慢慢地爬着。等到门缝里慢慢爬着的那家伙刚刚露出一个头时,老曹就冷不防猛地吐它一口唾沫,并大声说:“又是这个叫人扫兴的家伙作什么祟呢?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又来干什么?”鬼觉得再没有什么法子使老曹害怕了,竟然不敢进到书房中来了。
这个故事的寓意是告诉人们:对待鬼魅邪气要敢于揭露敢于斗争,正气就会上升。否则,就会遭到鬼魅邪气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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