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于荆公新学思想最重要的影响主要在两方面:体用不二的思辩以及心性论。下面逐一加以分析。
在道德形而上特别是道体的构建上,王安石糅合了佛道两家的思想,主要是运用佛教体用不二的思辩,对老子的道论进行改造。
老子的道论是居于有无、本末的天道思维方式而来的。老子以无为本,有为末。他虽然也谈“反者道之动也”,谈物有长短、难易之别,但是由于老子过于偏于天道,以无为自然为道,以有为变化为器。主张尊无而薄有,崇本抑末,由此对有为的、变化的这部分大体是排斥的。以天道压人道,这样的人道实际上已经不是人道,而是天道了。老子的天道是自然无为的,无意志、无目的、无情感、纯任自然的。这样道与天地人万物之间实际上不包含诸如仁、义、礼、智等道德因素。现实之所以有这些内容那是因为道治破坏的结果。他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十八章)“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老子》三十八章)显然老子是将道治与德治相区分的,推崇道治,批评德治。这与儒家将两者合而为一、推崇德治思想相冲突。
如何既吸收老子的道论、又安顿儒家的德治主义是荆公新学的所要解决的基本难题。王安石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在延续老子本末、有无观念的同时,采用佛教体用不二的思辩,对老子的道论进行改造。他说:“道有体有用,体者,元气之不动;用者,冲气运行于天地之间”。“道有本有末。本者,万物之所以生也;末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本者,出之自然,故不假乎人之力而万物以生也;末者涉乎形器,故待人力而后万物以成也。”显然,王安石认为所谓体用都是就道而言的,体用都是道,这就与老子将道器、体用、本末截然对立的思想存在巨大的差别。王安石以元气为道之本体,以天地万物为本体的作用与表现,认为道即气,它既是本体,又是作用,既是存在,又是流行,是宇宙自然的总体。作为本体的道与其所派生的天地万物之间是一个统一于“气”的有机整体。这种思辩方法显然运用了佛学体用不二的思辩形式。如王安石解“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为“彼锐则挫之,纷则解之,光则和之,尘则同之,非有也,非无也”。?非有非无,是兼体用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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