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主张,很有诱惑力,令人难以辩驳。有学者指出,王安石变法的观点和措施,在理论上似乎无懈可击,而实际操作起来,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却走了样,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自古以来,不增加民间税赋,而能使政府财政收入猛增的办法有很多,即便以现代经济学的理论来看,加快资金周转和利用效率,改良生产技术、生产条件以促进产能提升、提高竞争力、刺激民间消费都是立竿见影的妙法。王安石变法的核心内容青苗法也是一个相当高明的办法,此理念也算天才之举,先人一步,和今天的经济学家心有灵犀,可谓独具慧眼。据说,王安石在担任宁波下属的一个小县县令时,就曾经试行过青苗法,发现此法很有效,颇受农民欢迎,既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又使粮食产量有了保障,于是他说服神宗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推行、实施。
史料显示,如今在温州、神木、鄂尔多斯乃至于全国各地大行其道的民间借贷,是北宋人早已玩剩的玩意。在北宋时这种地下经济方式早已驾轻就熟,借款方式 、操作手法和今天如出一辙。当时,在北宋帝国的广大乡村早已盛行高利贷,滚雪球般利滚利产生的利息之高,让人瞠目结舌。许多小自耕农因此破产,土地被放贷者兼并,广大农民被迫卖儿卖女,四处流亡。高利贷如下山猛虎,吞噬着经济活力,已成了影响帝国稳定的一大隐患,对北宋社稷的危害不言而喻。青苗法的横空出世似乎是想消弭这种隐忧,此法规定,当季节更替,青黄不接时,由政府贷款给农民以应不时之需,农民以田中青苗为抵押保证,官府收取半年20%的利息,粮食作物收获后连本带利归还即可。
王安石的出发点不缺善意,官府放款可解农民燃眉之急,同时提高政府财政收入,可谓两全其美。而对朴实憨厚、目光并不远大的农夫们来说,此借与彼借只是债主不同而已,放高利贷者由民间金主换成了官府。按今天的眼光来看,20%的半年利率也是很高的,但据说当时民间借贷的利率已高达60%甚至100%,官府放贷只有民间利息的三分之一,五分之一,也许不算畸高,尚属皇恩浩荡,体恤小民,貌似不失厚道的双赢之举。然而,对于千千万万看天吃饭的脆弱小农来说,收获后那点微薄的利润来偿还本钱和这20%的利息,还必须是在风调雨顺的情况下。相比于小农经济的脆弱性,此借贷之举无异于一场豪赌,猪借虎债,犹如饮鸩止渴,借钱易,如何偿还却有心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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