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王安石传
《宋史·王安石传》主要是写什么的?写了王安石的哪些事迹呢?
宋史·王安石传原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友生曾巩携以示欧阳修,修为之延誉。擢进士上第,笔书淮南判官。旧制,秩满许献文求试馆职,安石独否。再调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立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通判舒州。文彦为相,荐安石恬退,乞不次进用,以激奔竞之风。寻召试馆职,不就。修荐为谏官,以祖母年高辞。修以其须禄养言于朝,用为群牧判官,请知常州。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度支判官,时嘉祐三年也。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疆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且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者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俾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明年,同修起居注,辞之累日,阁门吏赍敕就付之,拒不受,吏随而拜之,则避于厕,吏置敕于案而去,又追还之,上章至八九,乃受,遂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自是不复辞官矣。
有少年得斗鹑,其侪求之不与,恃与之昵辄持去,少年追杀之。开封当此人死,安石驳曰:“按律,公取、穷取皆为盗。此不与而彼携以去,是盗也;追而杀之,是捕盗也,虽死当勿论。”遂劾府司失入。府官不伏,事下审刑大理,皆以府断为是。诏放安石罪,当诣阁门谢。安石言:“我无罪。”不肯谢。御史举奏之,置不问。
时有诏舍人院无得申请除改文字,安石争之曰:“审如是,则舍人不得复行其职,而一听大臣所为,自非大臣欲倾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今大臣之弱者不敢为陛下守法,而强者则挟上旨以造令,谏官、御史无敢逆其意者,臣实惧焉。”语皆侵执政,由是益与之忤。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安石本楚士,未知名于中朝,以韩、吕二族为巨室,欲藉以取重,乃深与韩绛、绛弟维及吕公著交,三人更称扬之,名始盛。神宗在颍邸,维为记室,每讲说见称,辄曰:“此非维之说,维之友王安石之说也。”及为太子庶子,又荐自代。帝由是想见其人,甫即位,命知江宁府。数月,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熙宁元年四月,始造朝,入对,帝问为治所先,对曰:“择术为先。”帝曰:“唐太宗何如?”曰:“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帝曰:“卿可谓责难于君,朕自视眇躬,恐无以副卿此意。可悉意辅朕,庶同济此道。”一日讲席,群臣退,帝留安石坐,曰:“有欲与卿从容议论者。”因言:“唐太宗必得魏征,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安石曰:“陛下诚能为尧、舜,则必有皋、夔、稷、禼;诚能为高宗,则必有傅说。彼二子皆有道者所羞,何足道哉?以天下之大,人民之众,百年承平,学者不为不多。然常患无人可以助治者,以陛下择术未明,推诚未至,虽有皋、夔、稷、禼、傅说之贤,亦将为小人所蔽,卷怀而去尔。”帝曰:“何世无小人,虽尧、舜之时,不能无四凶。”安石曰:“惟能辨四凶而诛之,此其所以为尧、舜也。若使四凶得肆其谗慝,则皋、夔、稷、禼亦安肯苟食其禄以终身乎?”登州妇人恶其夫寝陋,夜以刃昔刂之,伤而不死。狱上,朝议皆当之死,安石独援律辨证之为合从谋杀伤,减二等论。帝从安石说,且著为令。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而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度,最方今之所急也。”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天下。
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免役之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又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又令民封状增价以买坊场,又增茶监之额,又设措置河北籴便司,广积粮谷于临流州县,以备馈运。由是赋敛愈重,而天下骚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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