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是一位心灵作家,他感性,他敏感,他承受着现实的丑恶和阴险向人们展示一种超然的高尚。于是,《活着》出现了。他说过,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想,是这样的。
全书白纸黑字,无时不透露着沉重的叹息,字里行间也寄存着短暂的喜悦、忏悔、悲痛、觉悟与释然,正如《活着》的书名一样,精炼且震慑。本书以主人公福贵自述的一生串通,跨越了二十世纪大半个年代,语言平淡朴素,主旨却引人深思。
福贵的一生令人唏嘘,爹娘,有庆,凤霞,家珍,二喜,苦根的相继离去,让他从最初只会挥霍家产的`混小子变成了爱父母,爱妻子儿女朋友的有血有肉的人,他戏剧性的一生塑造了他鲜活的人物形象。他爹去世后,他娘说过“人只要获得高兴,穷也不怕”,常常在想,为什么要活着,活着就可以了吗?不论是人,动物植物还是微生物,每天都在努力地生存,这是一种天性,可是这种天性是一种本能嘛?婴儿哭泣是要吃奶,小鸟、老虎会为了自己的子女而去觅食,微生物靠着仅有的营养繁衍生存,这些更似乎是一种不变的世道轮回,生生不息。如果说活着是一种本能,一种天性,一种生存的手段,一种想看日出日落的愿望,那么简简单单的苟活是远不够的。我们不断地想要活成自己最想要的样子,或许会事与愿违,或许不断靠近,那么何不简单一点,快乐就好。
我喜欢家珍,可怜家珍,也同情家珍。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然而在那个年代,她的一生却只为了福贵而活,不论是她在赌场跪着祈求福贵还是能够容忍福贵的始乱却仍坚守妇道,亦或是一辈子做牛做马尽心服侍公婆、丈夫、子女,都是让我肃然起敬的。这个女人她从未为自己着想,一辈子为了家庭,也一辈子相信了爱情,幸而爱情也回报了她。她痛苦、悲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磨难;她又快乐、幸福,在兵荒的年代守得云开见月明,等回了丈夫,她有一对懂事乖巧的儿女,最重要的是牢牢守住了爱人的心。有福贵在,她就是踏实的,甚至于死去时也积攒着满足,这个耗尽了毕生运气的女人,上帝没有辜负她。
“这两只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这是富裕的法则,富裕是为了更好的活着;两个福贵晃动着身体,在田间耕作,这是激情后的平淡。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夺走的东西,在斗争与生存,残忍与善良的交织下,最终活了下去。就像“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人生哲理,活着,为了本身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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