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女子作男儿”,除了木兰,还有一个黄崇嘏。谢枋得在《碧湖杂记》中把她俩的事迹当做奇闻逸事加以记叙。木兰是在战场上杀出来的女英雄,她“不受封爵而归”;黄崇嘏是五代时期蜀国的女子,她女扮男装,在蜀相周庠的府中做掾属。因她“吏事明敏,胥吏畏服”,而被周庠看中,“欲妻以女”。弄得黄崇嘏啼笑皆非,只好讲明自己是个女子,一走了之。
女扮男装,在封建制度下被人视为反常的现象。“男治乎外,女治乎内”是封建礼法的一条戒律。木兰可以在非常时期秘密代父从军,并发挥出她那潜在的智谋和才能。然而,她却不能随着战争转入和平,继续留在朝廷为治理国政而做出新的贡献。不然的话,所谓“牝鸡司晨”的恶名就会落在她的身上。木兰和《木兰诗》的作者都无法改变这种命运。
封建礼法加在妇女身上的镣铐是难以解脱的。清代的女词人王筠在《鹧鸪天》中痛感自己不能像木兰、崇嘏那样一显身手(“木兰崇嘏事无缘”),只好在她的弹词《繁华梦》里让女主人公登上艺术舞台(“好将心事付梦诠”),来抒发她那埋藏在胸中的人生理想。
由此可见,木兰的还乡,决非什么不慕功名富贵的问题,也不是什么热爱劳动的问题,而是封建社会压迫、歧视妇女的必然结局。
《木兰诗》的作者不可能明确地认识到这一点。但是,他从木兰所走过的和平──战争──和平的曲折的生活道路,不自觉地反映了木兰在特殊条件下所创造的奇迹,并热情地歌颂了它。这正是作者忠于现实生活的表现,也是和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相通的。
《木兰诗》的思想倾向是什么?用一句话来表述,就是它对于普通女子所禀赋的智慧和才能表示了肯定和赞赏的态度。而且也要看到,这种态度是寓于烘托(“火伴皆惊忙”)、隐喻(“双兔傍地走”)等描写中自然流露的。直到明朝末年,人们才能用“海内灵秀或不钟男子而钟女人”这类明确的语言把它说出来。但是,在《木兰诗》中,却没有明朝人那种明显的尊女卑男、矫枉过正的倾向。而明朝人对于妇女潜在的智慧、才能和力量做出那样大胆的估计,除了当时的社会生活条件外,从历史思想源流来看,《木兰诗》是有启蒙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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