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为人师时,指导老师总是这样提醒我,在课堂教学中要充分地体现老师的主导性。例如在教授一篇课文之初或讲读一段文章之前,老师应该精心设计好几个问题,然后在上课时一并抛给学生,让学生带着老师的问题去学习课文,从而寻找到一定的答案。这样,学生就完全在教师的掌握之中,而作为教师的我们也能顺利地完成教学任务。
在接下来的几年教学中,时常出去听课,慢慢发现这种由教师“完全主导”的情况已逐渐被由教师的“适当引导”所代替,究其原因,却不十分清楚,只是觉得大局如此,就随波逐流吧!
这次认真学习了《语文课程标准》,我终于在其中找到了能解开我疑惑的答案。《语文课程标准》的前言中明确指出这次的课程改革,有四条基本理念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创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是对学生被动、单干、复现的学习方式的根本性变革。
首先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要实现有效的学习,自主学习是基础。语文教学要努力实现先学后教,真正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需要施教,积极鼓励学生自主确定教学内容,自主选择教学方法、自主设计评价方式。
其次要实现有效的学习,合作探究是有效的方法。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可以肯定合作学习优于个体学习。因为合作活动本身就是对每个学生的一种激励,可以激励学生自我确认,自我完善和互相竞争的学习机会。合作学习又可以让学生掌握合作与交往的经验,迅速地加快个性社会化,促进语文能力的形成。而探究性学习是学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学习方式。对它,我们看中的主要不是学习的结果,而是探究、实践、创新的过程;看中的是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的形成,以及创新精神、团队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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