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艳谈了四年的恋爱,男友叫宋志强,是一名小学老师。为什么他们不结婚?主要是金艳嫌宋志强穷!其实现在教师的待遇不错,月薪好几千块,另有这样那样的津贴,加起来年薪有四五万!还有寒暑假。宋志强说,如果金艳嫁了他家务他全包!以后教育孩子也不成问题。而且宋志强在她身上化钱从不吝啬,有一次她们逛商场,她看中了一款时装,要五百块钱,因是月底他身上只剩下五百块钱,但他毫不犹豫全掏了出来!回去问同事借了两百块钱维持生活。这使金艳很感动。宋志强说:"只要你喜欢,你就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设法把它摘下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可见他对她的一片真诚。
在一次同仁的生日宴会上,金艳结识了一位中年男士,嘿,好气派--身上穿的从头到脚都是名牌,手腕上那块劳力士金表更显示了他高贵的身份。是身边的一位女友将她介绍给他:"方总,这位是我的朋友金艳。""噢,金小姐!幸会,幸会!"他朝她伸出手。她受宠若惊,忙握住他的手。呵,手又厚又软又暖,像没有骨头,听说这样手的人必有钱有福!他把他的烫金名片给她。她双手接过,见上面赫然印着:"富康房产公司总经理方铖"。
原来他就是亿万富翁方铖!她肃然起敬,奉承说:"方总,你真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的?"他谦逊地说,"我只是下海比人家早,又遇上了好政策。"他一点没有大人物的架子,这更使她对他敬重,便斗胆问:""方总,我们能不能交个朋友?""怎么不能?我们现在不就是朋友了嘛!"他随和地说。她听了心花怒放,想如果能嫁到这样的男人,自己就成了阔太太,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有人在喊方总,方总礼貌地朝她颔首:"对不起,金小姐,那里有人叫我,我过去一下。"她不能没有涵养,忙客气地说:"方总,请便。"望着他离去的高大挺拔的身影,她不由自语了句:"这才是男人!"
忽然觉得有人拍自己肩膀,她回头一看是个漂亮的小姐。"干吗?"她没好气问。小姐直言不讳:"你看上他了?告诉你--千万别上这种老男人的当,你恐怕是他第十一个情人了。"说完她翩然离去。她感到莫名其妙,气恨地说了声:"嫉妒--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
回到家躺在床上,她满脑子全是方总的身影,男友打电话来邀她明天一起去郊外踏青,被她一口拒绝,心里还埋怨着:我怎么会看上这种三等公民?身高还不足一米七,且只是个清贫的教书匠。哼,怎么能跟方总比?
翌日早上她给方总打了个问安电话,她想这种人肯定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所以到十点钟才打:"方总,你起来吗?昨晚睡得可好?"他一下就听出她的声音:"噢,是金艳小姐!谢谢你,昨晚我睡得很好,我七点钟就起来了。""这么早!""你以为我们这种人空闲?忙哪,干事业没那么容易。"她嗲声爹气讨好说:"方总,你可要保重身体噢!""谢谢金小姐的关心。金小姐,你中午有空吗?我想请你吃饭。"这么好的机会她怎能错过?忙连声答应:"有空,有空!"
方总开着宝马车来接她,在邻居们惊羡的目光中她款款朝轿车走去。方总忙过来替她开车。她慌不迭说:"不敢当,不敢当,怎么能让您方总为我开门呢?"方总笑嘻嘻说:"在西方国家,先生没有理由不给女士开车门,这似乎成了不成文的法律,也是文明的表志。"她听了很是感动,觉得自己能交上方总这样的朋友,见识广了,地位也高了。
方总请她吃的是海鲜,都是从广州空运过来的,既新鲜又可口。她第一次上这么高档的酒家,竟丢了斯文尽情享受起来。方总不停地给她夹菜,说:"吃,吃,不够我再要。"她真把一桌的菜吃了个精光!自己也吓了一跳。"再添几个怎么样?"她打着饱嗝说:"够,够了,再添吃不下了。"服务小姐来结帐,竟要三千块!她唬得吐着舌头:"这么贵?""不贵,不贵,今天只我们两个人,还算省的,有一回上万呢!"
没过多少日子,方总再一次请她吃海鲜,她又不客气地去了。酒足饭饱之后,方总说:"咱们去宾馆再享受一下好吗?"再笨的人也听得懂他话里的意思,可她装傻:"好啊,听说宾馆内有舞厅,你是不是请我跳舞?"方总忙说:"对对,跳舞,跳舞。"
到了宾馆,他开了个房间,对她说:"咱们先上去休息一会儿。"她跟他去了。
一进房间,方总便一把将她抱紧。"方总,别,别``````"她半推半就地挣扎着。"金艳,我喜欢你。"他将她压倒在床上。"方总,你可要待我好。"她娇喘地说。"我当然会待你好喽,保证!"他信誓旦旦。她假装害羞地闭上眼睛,心里却偷偷地乐,她成了他的太太,还愁以后没好日子过?
怕引起父母的怀疑,她九点钟就回了家,把方总两次请吃海鲜的事跟爹妈说了,还回味无穷地咂着嘴:"这海鲜是跟我们平时吃的不同,特别的鲜特别的嫩!最好天天有这口福。"她妈问她:"那方总跟你是什么关系?看样子四十出头了。""年纪大点有啥?人家是亿万的身价,像他这样的人社会上有几个?"她爹皱着眉头问:"那志强怎么办?你跟他可是好了四年了。"她肩膀一耸道:"四年又怎么了?夫妻几十年都离婚呢!"他爹听了摇摇头:"你怎么好的不学学坏的?""怎么是学坏呢?"她反驳道,"难道社会上这么多人离婚都是坏的?"他爹狠狠瞪了她一眼:"做人要讲良心!志强这么一心一意地待你,在你身上化了不少钱,你怎么能把感情看得这么淡,说变就变呢?"她没答理,自顾进了自己的房。
第二天她把宋志强约出来,开门见山对他说:"咱们分手吧。"他大惊失色:"为什么?""因为你太穷!"她毫不隐瞒说,"人家请我吃顿饭三千块,眼睛眨都不眨,你做得到吗?"宋志强怎么也没想到她会说出这种话,气得脸如白纸,好容易压住心中的怒火,讥讽地说:"原来你也是看中男人的钱。""又不是我一个?女人都这样,因为现在的社会太现实了。"她话讲到这份上,他还能说什么?甩下一句:"看来我们的缘份尽了。祝你幸福!"说完他转身走了。
甩掉了男友,金艳感到浑身一轻松,便像一块膏药似的天天粘着方总。方总照例是来者不拒,让她挽着频频出入社交场所。一天他望着她说:"金艳,你怎么老穿这几套衣服?太陈旧,不合时宜了。"她想说那你怎么不给我买新衣服?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她不能让他瞧不起!于是她从银行存款中取出两千块钱,更换行头。一日方总又说:"你怎么连项链也没一根?人家都有好几条,还有你手上的戒指,太老土了,起码要戴个钻戒。"没法子,她只得忍痛再花两万块钱去"老庙黄金"购置首饰,差不多化完了她这些年的积蓄。
这天她和方总一起出席他一位朋友的生日派对,那朋友的妻子望着金艳羡慕不已说:"毕竟是方总的太太,人长得漂亮,又是浑身珠光宝气,女人能这样享福,死了口眼也闭了。"方总大言不惭说:"我的太太,当然是个贵夫人喽,不然怎么跟我匹配?"金艳有苦说不出,只得为他脸上贴金:"方总对我好得没话说,舍得给我打扮,只要我喜欢的,再贵他也肯买。"
金艳虽和方总生活在一起,住的是小洋楼,吃的是山珍海味,但她不能干涉他的私生活,这是他给她定下的规矩!她明知他花心,吃着碗里想着锅里,背着她在外面搞比她更年轻的女人,但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天她实在按捺不住,问他说:"方总,我跟你一起生活快两年了,我们什么时候结婚?""什么?结婚--为什么要结婚?你不知道结婚是爱情的坟墓?难道你愿意进坟墓?"她嗫嚅地说:"不结婚,我、我心里总感到不、不踏实。""有什么不踏实的?你住我的,吃我的,难道还不满足?你现在看外面谁还结婚?都在离婚!"他接着又说:"你以为你是谁?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些啥?是想找个有钱人做有钱人的太太!你心中到底有多少爱情,自己最清楚!"
他尖刻的话语驳得她几乎体无完肤。他抖着腿,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确实你很美丽又妖艳,带你到场面上不会丢我的脸,我们是在相互利用懂吗?说穿了你只是我方某人情爱史上的一个过客而已。"他话说得这么清,犹如一盆凉水把她从头淋到脚,感到彻骨的寒冷。她想起初次认识他时,一个女人对她说过的话,她是他的第十一个情人。如果他把她玩腻了,后面还有第十二个、十三个。
她再跟他混下去还有啥意思?第二天便离开了他!她自然而然地想起了宋志强,他跟她分手时身上还不到六百块!她想起一个哲人说过的话: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可以用钱来衡量,有一千万给你花一万,还是有一百给你花一百五?显然宋志强是真心爱她的!她马上打他的手机,听到那边闹哄哄的:"来,新郎新娘亲一个!新郎新娘亲一个...."
他回电了:"是金艳吗?对不起,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我怕你没空,所以没告诉你。你结婚了吗?生活得幸福吗?"对她无疑是五雷轰顶,她浑身一震,"叭哒!"手机掉在了地上。"喂,喂!"宋志强还在问。听着这熟悉的声音,她心中似打翻了五味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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