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惹火,众人遭殃,我们需要做到人人防灾防火,家家平安快乐。下面是有关中学消防安全手抄报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与学习。
中学消防安全手抄报篇1:中学生校园防火安全知识
一是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拆除私拉乱接的电气线路。
二是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 纠正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液化气罐等违章行为。
三是清理学校人员集中场所内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上的杂物,拆除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的障碍物,保持畅通。
四是拆除在学生宿舍外窗安装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
五是学校图书馆、学生宿舍、公寓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应急广播系统,损坏的要立即修复,确保有效使用。
六是学校要利用暑假假期对学生宿舍电线、电话线、网络线进行改造。根据 宿舍学生人数每人配备适当的固定插座,方便学生使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宿舍中指定规定的区域,配备大理石等阻燃桌面,集中使用电器,减少或防止因使用伪劣电器等物品引发火灾。
七是加强硬件设施配备。 安全有效的消防设施是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学校每年都需要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和更新,比如添置灭火器、维修灭火器等。另外,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学生宿舍应安装应急灯和安全通道指示牌。
校园发生火灾的逃生自救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拴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中学消防安全手抄报篇2: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哪些对策
(一)健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1、做好学校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关键,健全消防组织是保障。学校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增强责任意识,确定校内消防安全管理人以及建立义务消防队,具体负责抓好日常校内防火、灭火工作。
2、学校应建立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和加强学校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改善消防安全“软环境”,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运行机制。
(二)加大消防经费投入,改善消防基础设施。
1、学校问题带有普遍性,许多消防问题都要经费去落实,而学校又是义务教育,基本没有什么经费来源。所以,学校应积极争取政府和主管部门支持,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在消防经费上给予倾斜政策。
2、学校要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经费开支计划,积极落实资金配置消火栓、水带、水枪、消防水泵、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提高学校抗御火灾的能力。
(三)部门协调,加大学校火灾隐患整治力度。
教育主管部门要联合公安、消防、城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深入细致开展学校火灾隐患的整改。
1、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应严格按照界定标准要求,将学校纳入消防监督管理重点,督促学校加强消防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公安消防机构和各派出所应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应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应责令限期改正,火灾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应依法给予查处,以此来全面促进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2、城建部门应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许多学校之所以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疏散出口不符要求、消防器材设施缺乏等问题,是因为城建部门没有严把建筑工程审核验收关,没有做到建筑设计、验收与消防审核、验收同步进行,致使这些建筑物在建筑初期没有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在设计源头上留下了许多先天性火灾隐患。因此,城建部门在督促学校新、改、扩建建筑物审核验收时,应及时通知公安消防机构,提前介入,共同把好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确保新的隐患和问题不再产生。
3、教育主管部门要把保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来抓,在日常管理中,要定期对学校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出口情况,查用火用电情况,不能因为便于管理和防盗安全工作,就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将窗户封堵,要下大力气加强日常管理,将用火、用电“管”起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通”起来。
(四)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条规定:教育、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教育部门要依法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内容之中,力争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并促进消防知识进家庭,达到“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整体消防意识。
2、教育部门和消防部门要相互协调,合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宣传教育过程中,学校和消防部门可利用军训、“11.9”等宣传活动时机,通过校园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校报、校园网络等形式广泛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向学生传授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制定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活动,可以使学生了解火灾情况下的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方法和要点,以帮助学生尽量克服在火灾情况下的惊慌心理,克服盲目行为,减少人员伤亡。同时,可以使消防官兵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迅速采取对应的灭火战术,为扑灭火灾和抢救人员节省时间,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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