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好!我先做个自我介绍。我叫陈士渠,是公安部打拐办的主任。我刚当打拐办主任的时候啊,有人看见我这个头衔,问我,说现在还有拐卖吗?现在已经二十一世纪了,实际上拐卖犯罪还是比较多的。而且与其他犯罪相比,拐卖犯罪带来的危害,可以用一个成语来讲,就是罄竹难书。
我给大家讲几个例子,这都是我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十六年前,在山东聊城的一个村子里,有一个两岁多的孩子,有一天在家门口玩,然后有一个二十多岁的,外地来的一个女青年,从村子里过,路过他家门口的时候,就把这个孩子带走了。孩子的父亲叫郭刚堂,这个孩子被拐十六年,他骑着摩托车在全国找孩子,一共骑坏了十辆摩托车,行程四十多万公里。还有一个叫李静芝,她的孩子是在二十五年前,被人抱走的,这二十五年来,她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这两个孩子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找到,但是郭刚堂和李静芝,他们在找自己的孩子的过程中,帮助别的失踪被拐儿童的家长,找回来了十几个孩子。
孩子被拐之后,对这些失踪被拐儿童的家长来讲,是灭顶之灾。实际上比如说财务有些损失,大家都可以再通过自己的工作把钱挣回来。但是家里一个人,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对整个家庭是难以承受的。
另外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这个孩子被拐多年之后,通过公安机关的工作,把孩子找回来了,但是啊,有可能这个孩子对亲生父母没什么感情。我曾经到福建,去解救过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的父母,亲生父母是广西南宁人,他在广西南宁的火车站摆摊卖水果。在2000年的时候,有一天,他们夫妻俩都在那个小摊上忙着,小孩自己在一边玩儿。当时有一个犯罪分子叫蓝树山,蓝树山手里拿了个小乌龟,到这个小孩面前。这个孩子肯定好奇啊,就凑到面前一块儿看。然后蓝树山就跟他讲,说你想不想要这个小乌龟?小孩说:“我想。”然后他说:“那这样,你就朝那个方向走,我还有小乌龟,我可以送你一个。”这个孩子就自己朝那个方向走,他在后边跟着,等小孩离开他父母比较远的时候,他就把这个小乌龟交给这个孩子拿着玩,自己抱着孩子坐车,然后把这孩子卖到福建去了。后来蓝树山这个团伙被公安机关摧毁,之后去福建解救孩子的时候,当时我带队去的,这个孩子解救的时候已经十三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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