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是人生仪礼中的大礼,但对其的认识古今大不一。古人以为,结婚是家族和血统的延续,是做晚辈不容推卸的义务,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因此,把交合男女阴阳、产生子嗣的婚姻之礼放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 婚礼和婚姻制度有密切联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的文明教化程度。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祖先和世界各民族一样,在原始时期经历过乱婚、群婚的阶段,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则基本采取一夫一妻的婚姻形式。
最初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渐演进,到夏商时的“亲迎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定了我国传统婚礼的基础。又经历代的发展,使各种各样的婚礼仪节更趋繁缛、热烈。
概略而言,我国传统婚礼大约分为婚前礼、正婚礼、婚后礼三个阶段。婚前礼是在婚姻筹划、准备阶段所举行的一些仪节。
先秦时,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迎,即所谓的“六礼”),后代又逐渐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在古代封建社会,婚姻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因此,婚前礼的一切仪节,包括从择偶至筹备正式婚礼的一系列环节,几乎都由父母双方的家长包办,真正婚姻的当事人反而被排除在外。
又因为男子的社会地位比女子尊贵,因此,求婚也多以男方为主动。男方家长想为儿子娶亲使,先请媒使向女家提亲(称“下达”),如果女家接受了这门亲事,就开始进行纳采、问名等一系列仪节。
纳采:是男方向女方正式求婚的第一步。
在双方约定进行“纳采”礼的这一天,男家派出的媒使手捧一只活雁作为贽见礼物(最初用活雁作为贽礼,即取雁为候鸟,秋南飞而春北归,来去有时,从无失信来作为男女双方信守不渝的象征;又取雁飞成行,止成列,以明嫁娶必须长幼有序,不能逾越的意思。 后来也用羔羊、白鹅、合欢、胶漆等作为贽礼的),来到女家大门外,对女家摈者(辅助行礼的人)说:“您家主人非常盛情,赏给某某(婿名)一个妻子,某某(婿父或兄)根据祖先遗下的规定,让我来向您家主人请求举行选择贵府小姐的仪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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